婚前財產公證,有什么好處?
婚前財產公證就是對你們婚前各自的財產予以證明,避免今后離婚后對該財產的歸屬發生爭執。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前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
法律條款:《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以后離婚的時候好區分財產歸屬
婚前財產公證的意義是什么
簡要的說明意義,還有,以后的某一方能不能申請撤銷意義:避免你們日后離婚為分割財產而起糾紛。婚前對你們雙方財產公證就明確了那些事你們婚前個人財產。撤銷:一般不能撤銷,除非一方有證據證明簽訂協議時是受脅迫,存在重大誤解,或當時是無民事行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比如說是精神病人等)并非自己真實意思表示,不過這樣的證據不好找。---科云律師團周律師
婚前繼承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日后如果離婚,雙方都承認這一事實的話,歸婚前購買個人所有。從這個角度說,公證不公正都是一樣的。但是們如果男方不承認這是女方婚前繼承的財產,女方又拿不出相反證據的話,法院會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如果財產數額較大,我建議還是去公證一下好。天長日久,丈夫不承認這些財產是女方婚前的,女方可以拿出公證書作為證據。
婚前的個人財產永遠是你的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而混同,所以不必太過顧慮。 婚后所得,除一些特殊的所得以外(例如殘疾補助金等),均為夫妻共同所有。 房產的增值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例如結婚時,房產價值50萬,離婚時房子升值到70萬,那么增值的20萬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能撤銷
婚前財產公證是什么意思?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的夫妻在結婚登記之前達成的協議,去公證機構辦理的公證,以免婚后發生糾紛說不清楚的錢被算作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司法部《公證程序規則》等有關規定,現將本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法律后果及有關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1、婚前財產約定是指即將締結婚姻關系的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或者婚后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全部合法財產的歸屬事宜經自愿協商一致達成的書面協議。
2、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書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男女雙方訂立的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3、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書對締約的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違反約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該約定對第三人無法律約束力,但第三人明知的除外。
4、協議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財產,如發生糾紛,主張屬于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應負舉證責任,否則應推定為婚后取得按婚姻法規定確定產權歸屬。
5、男女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為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仍由夫妻婚后雙方財產償還,但該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除外。
6、男女之間簽訂婚前財產約定,有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等規避法律意圖的,該約定無效。
擴展資料
1、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書可以就協議所涉及的財產約定為各自所有、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約定共有的,可以約定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2、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書可以對全部夫妻財產進行約定,也可以對部分夫妻財產進行約定。可以對婚后所有的財產進行約定,也可以對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進行約定。可以進行概括性約定,也可以進行具體性約定。
可以對財產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約定,也可以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進行約定。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和債務清償責任,也可以約定婚姻關系終止時財產的分割。
3、協議所涉及的財產權屬發生變更,且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辦理有關手續,否則有可能產生該財產所有權不轉移或雖然所有權轉移但不能對抗第三人之法律后果。協議所涉及的動產財產權屬發生變更的應依協議約定進行交付。
4、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書應當載明協議以結婚登記為生效條件的內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我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規定對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做公證。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那么,只要雙方就婚前財產的歸屬基于自愿的原則達成了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做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一般來說婚前財產公證主要是為了方便今后萬一離婚進行財產分割。主要是說明婚前財產是屬于自己的,不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未婚夫妻)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債務的范圍和權利歸屬問題達成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二是夫妻雙方在婚后對一方或雙方婚前的財產達成的協議辦理公證。謝謝,望采納!
明確婚前財產的所有權
婚前協議書與婚前財產公證有什么區別呢?
區別:婚前財產公證這是對婚前個人財產做一個公證,以求與婚后夫妻共有財產區別開來。但這個公證并沒有涉及婚后共有財產的適用,也就是是夫妻AA制還是夫妻財產共同制,如果要明確這一點,有必要在婚前做一個約定。公證只能到公證處進行。另外,公證具有較強的證據效力。
而婚前協議書主要是就婚后財產劃分做一約定,當然也可能會涉及子女撫養、探望等涉及人身的權利的約定,這些約定只要不違法,都是有效的。
你可以根據你的目的,做一個規劃。一般的程序是做一個婚前協議,然后到公證處做一個公證。也就是這兩個是結合來用的。
什么叫婚前財產公證?有什么好處?
婚前財產公證,是為了證實婚前的雙方財產狀況,避免因為后期共同財產認定不清,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原則上,婚后取得的收入通常都認定為共同財產,即使個人工資也是共同財產,所買的東西也是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基本是一半一半
但是如果是婚前公證的個人財產及個人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衍生的財產,也屬于個人財產
比如婚前有房子一套,公證的話,婚后離婚房子也是個人的 當然不公證,其實也是個人的,但是在法律認定上可能缺乏證據造成困難
如果你有一家公司,股份你公證為個人財產,那婚后所產生的效益、分紅也都是個人的,用這部分買房子也是個人的。
如果不公證,比如妻子進入公司協助,則通常裁定后來增加的收益是共同財產,再投入也是共同財產
當然這個是要高級階層才會遇到的,我們通常只是為了避免離婚財產糾紛
希望對你有幫助
結婚之前去公證處公證財產,好處就是離婚時麻煩少。
相關推薦:
拆遷賠償記錄(怎么查農村拆遷賠償款記錄)
槐樹占地賠償(占地樹木賠償標準價格表)
世博拆遷賠償(政府征收廠房如何補償呢)
村路占地賠償(修鄉村路占地賠償國家有標準)
懷遠拆遷賠償(懷遠縣拆遷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