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雖說結婚、離婚是人之常情,但是一個家庭真的要走到離婚那一步,不得不說,兩口子之間肯定有一個人受到了傷害。既然兩個人已經協商好去離婚的話,兩口子需要帶的證件有結婚證,戶口本等等證件。如果這兩個人真的離了婚,一般沒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聯系的可能性真的是很少了。是否還要聯系的話,主要看夫妻雙方是否有孩子,一般孩子是維系這個家庭的樞紐。
1、兩口子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
夫妻雙方既然已經協商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那么夫妻雙方所需要帶的證件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身份證,要是夫妻雙方避免麻煩的話,也可以帶兩張最近的彩色單人照片。然而在離婚協議書上面需要明確標注好財產,孩子歸誰撫養以及撫養費等相關的問題。
2、離婚以后真的就不再聯系了嗎
夫妻雙方既然已經商量好離婚,如果單純的說離了婚以后就不聯系,好像不太現實。一個家庭要是真的離婚了,那么這個家庭是悲哀的,有孩子的話,孩子將會生長在一個不健全的家庭當中。畢竟父母離婚以后,婚嫁自由,可能會重新組建新的家庭。然而要是有事聯系的話,大部分也是孩子的事情,因為孩子是他們聯系的唯一借口。
通過以上的介紹,估計大家對“離婚所需要帶的證件以及夫妻雙方選擇離婚以后是否還聯系”有了一個簡單的了解。不得不說,在這離婚以及情感方面并不是絕對的,但是夫妻雙方既然選擇離婚,要是有孩子的話,其實對孩子的傷害是比較大的。但是轉念一想孩子陪伴父母只有半輩子。陪伴自己一生的那個枕邊人一定要可靠,否則自己就會吃一輩子的苦。
離婚分為兩種形式離婚。一種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然后需要雙方本人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到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或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辦理當時,會收回你們雙方的《結婚證》,給你們發放《離婚證》。離婚程序到此完結。另一種形式是當兩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以致于無法簽訂《離婚協議》,雙方沒有辦法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是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法院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有民事訴狀兩份,原,被告身份信息,證明雙方有合法婚姻關系的證據材料以及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如果有小孩,還需要提供小孩的戶籍證明。如果有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的,還需要提供財產的證據材料。
在不同的離婚方式下,需要提供的證件不同,其中要是協議離婚的話,那么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離婚協議書、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但要是訴訟離婚的話,那么就要提供結婚證、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生效的法律文書(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離婚程序:
申請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可往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所需材料:
辦理離婚登記,須提供如下證件:
(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失業者還須持失業證)。
(3)雙方離婚介紹信。離婚介紹信應由:有單位的,由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村民和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者、從業人員、失業人員等由其戶口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出具。 (跨區應加蓋街道辦事處或鎮婚姻登記專用章。)
(4) 雙方各自的申請報告。申請報告內容包括各自陳述離婚意愿及原因。
(5)雙方達成協議的協議書,是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處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等作出的文字協議。
(6)雙方的《結婚證》(二份)。如《結婚證》遺失,需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補辦手續詳見《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書)須知》。
辦理流程:
辦理程序:
(1)雙方帶齊證件,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
(2)婚姻登記機關對申請離婚人士的材料進行審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天,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申請給予答復并預約領證日期。
(3)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書的法律公證,見證)出示戶口本、身份證、證件相領取離婚證。
想要辦理離婚手續時 夫妻有一方是在日本有固定住所的日本人的情況,適用日本的法律,在日本的離婚手續如下:
1. 協議離婚
在雙方同意離婚后,“協議離婚”即成立。到夫婦的原籍或居住地的市町村提交離婚申請書,此時需要住民票以及外國人登錄完畢證明書。離婚申請書上還需要2位證人的署名、蓋章。此外,如有未成年的孩子(不滿20歲)的情況,必需明確孩子的親權歸屬離婚夫妻的哪一方,否則離婚申請不予受理。
2. 離婚申請不予受理申請
自己沒有同意離婚,對方有可能獨自提交離婚申請的情況,另外由于一時的口角,在離婚申請上沖動地簽名蓋章了的情況,想要撤回該申請時,只要提交“離婚申請不予受理申請”,該離婚申請就不會被受理。申請提出后6個月之內有效。在此期間內也沒能解決的話,可以再次提出申請書延長不予受理期間。
3. 關于離婚調停的申請
有關財產分割、慰謝費、孩子的親權以及撫育費等商談不定,通過談話不能達成離婚的情況,夫妻的任何一方可以到家庭裁判所要求調停。到對方的住處的家庭裁判所去辦理。法院有申請表格,但需要印紙費900元和郵寄用郵票費。
參考資料 :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6183550.html?si=1
離婚后,孩子會判給哪一方?
如果雙方都要孩子,法院會根據誰撫養更利于孩子的成長來判決,沒有得到撫養權的一方有探視權,也要履行撫養權,撫養費至少要給到孩子滿十八歲;如果十八歲以后孩子還繼續讀書,則撫養費可給可不給。
根據《婚姻法》的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規定的原則,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法律對這個問題有比較明確的法律規定,下面我把法律的規定告訴你一下。
1、協議處理
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于子女隨哪方生活。
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2、子女不足兩周歲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兩周歲以上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子女在十周歲以上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愿。但是這并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對于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依據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權要求子女隨您生活,那么無論您是在協議離婚還是法院判決離婚時,都請針對實際情況與您的律師協商,以最大限度的爭取您在子女撫養問題上的合法權利。
參考資料: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7898018.html?si=1
戶口離婚后如何解決?
有兩個辦法:一個是回原籍,拿著原籍派出所同意簽發的戶口準遷表去戶籍部門辦理準遷證(需要有原籍單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證明和離婚協議書),然后在現在戶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二是把戶口和前夫分開,單獨立戶.雖然還是一個戶口地址,但是戶口在法律意義上是分開了.
自愿離婚要帶什么證件
雙方自愿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均同意離婚,且對婚內財產、債務分割,孩子撫養、撫養費支付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才能去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只要以上條件有一條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就不符合辦理離婚登記的條件。
自愿離婚要帶以下證件: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協議離婚手續: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擴展資料: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參考資料:
離婚-百度百科
離婚登記手續:
(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和《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查明情況屬實,準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
(2)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雙方要求離婚但對于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離婚需要出具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等材料,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什么證件
民政局辦理離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續如下:
1、準備離婚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四)雙方當事人的照片
2、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自愿離婚需要雙方到一方當事人婚姻登記機關提供戶口本,身份證,離婚協議等材料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
協議離婚:
1.雙方先協商好,達成共識,最好包括對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等達成一定的共識。
2.填寫好離婚協議書,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3.接受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并且會詢問相關情況,如實回答即可。
4.對撫養權、財產分配等問題達成共識了,當場登記,宣讀離婚宣言,領取離婚證。離婚完成。
當事人的問題,可以參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來處理: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1、雙方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簽字的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免冠彩色照片
5、手費費10元
6、到民政局就一定要雙方一起在場。
勸不要輕易說離婚
1、雙方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簽字的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免冠彩色照片
5、手費費10元
6、到民政局就一定要雙方一起在場。
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東西和材料
離婚都需要帶什么資料和證件,另外相片要幾次的幾張離婚登記提交證件材料
l、本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結婚證
3、雙事離婚協議書
4、雙事各提交2張2寸單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擴展資料:
涉外協議離婚程序手續
一、辦理機構
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處。
二、辦理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離婚;
2、雙方當事人必須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原結婚登記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4、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登記機構辦理。
三、辦理協議離婚時應攜帶的材料
(一)國內一方,應攜帶: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 婚協議書》。
(三)華僑、外國人,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說明:
1、您還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辦完離婚登記后,您需要提交注銷后的《結婚證》復印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離婚手續
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
1、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孩子狀況。提供孩子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孩子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夫妻雙方經濟狀況。夫妻雙方收入、存款、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主要分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形式,材料大致分為身份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中需要有離婚子女撫養、婚姻財產分割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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