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雙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應怎樣分割
法院對于婚前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而只登記于一方名下的離婚財產分回割,通常以權屬登記為主要認答定標準,也就是說房屋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即應屬于誰,而對于另一方的“出資”損失,則多以不當?shù)美M行補償。若另一方當事人不能證明自己的出資并證明該出資也不是贈與或出借與另一方的,則該方當事人的權益是很難得到法律保障的。
對于婚后共同還貸部分,依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若雙方無法協(xié)商一致,則法院可將房屋判歸產權人一方所,但其應根據(jù)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以《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1款規(guī)定為原則對配偶進行補償。
婚后父母一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怎么分割?
一人一半。婚后。買的房子。而且登記在雙方的名下。
房產證上名字是雙方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就一人一半。
婚后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屬于父母贈與,如果只寫一方名字那另一方就沒份,但寫了雙方名字就是夫妻共有了,雙方按產權證所占份額分割房產,如果沒注明比例就是平均分配
婚前父母出錢買房,房產離婚如何分割呢?
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如果婚前購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的,離婚時會將房子歸產權登記人名下,對于婚內共同償還的房貸及房子增值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償還給未得到房子的一方。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分割時先認定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資買的,出資的一方有有權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割該房屋。由于房價的上漲,父母在考慮子女結婚購房時,都會考慮彼此的經濟問題,為了不給子女一方父母帶來繁重的經濟壓力。雙方父母都會考慮,雙方父母考慮共同出錢為子女購置房子。在這種情況下,房子的產權有的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有的產權登記在兩個子女的名下。那么,婚后感情不和,雙方(一)雙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的是雙方子女的名字,離婚時按出資比例分割。如有約定的除外。雙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辦理離婚時,房產也是按出資比例進行分割,不能視為是對產權登記人的贈與,另有約定的除外。三、向法院起訴當離婚時發(fā)生房產糾紛,一般由雙方協(xié)商,協(xié)商不了的,可以訴至法院,法院會根據(jù)房產的實際情況,如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購房還是雙方婚前父母出錢購房的實際,以及產權人登記在一方還是另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進行審理。如果是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只會把房產判給歸哪一方居住、使用。而不能判給歸哪一方所有。待房產證下來之后,可另一行起訴離婚房產歸哪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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