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是如何界定的?
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的根本區別是財產取得的時間。如果取得時間是在結婚登記之前 ,即屬于婚前財產;如果取得時間是在結婚登記之后,則屬于婚后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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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有什么不同?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明確由單方繼承或贈與單方的除外)等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財產、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和一方專用的生活物品屬于個人所有;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于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于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區別:
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是以結婚證的登記日期為限,登記日期以前的你個人財產歸你個人所有,婚后財產是以登記日期以后你們雙方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范圍是雙方的工資、獎金,繼承所得財產(遺囑特別指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及各種收益。如果雙方有書面約定的,按約定所有。
相關知識
婚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決于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如果沒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
1、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 工資、獎金;
② 生產、經營的收益;
③ 知識產權的收益;
④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入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第二:《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三:《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四:《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第五:《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以上五種情形基本上歸納了屬于共同財產的情形,但是現實生活是豐富多變的,不可能全部歸納在上述五種情形,具體的情形還需要仔細的分析歸類。
簡言之,婚前財產是你個人的,婚后財產是夫妻共有的,若離婚是要分割的。
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怎么區分?
比如:A在結婚前首付買了套房子,房產證上是A的名字。幾年后A和B結婚了,一起還房貸款。rn問題一:可以把B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嗎?rn問題二:假如能夠把B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如果不幸,A和B要離婚,那么這個房子怎么分?一人一半?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待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外有約定的除外。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只有夫妻共同財產才可以進行分割,婚前個人財產是不能進行分割的。
問題一:可以把B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
問題二:A和B要離婚,財產分成兩部分,A在結婚前首付這部分財產應該屬于A所有,A和B結婚后的貸款是一起還的,肯定婚后這部分屬于共同財產,當然如果涉及房子升值可以按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另外還要收藏好首付部分的收據,以免以后拿不出證據。
婚前婚后財產區分主要是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區分,具體區分如下:
一:婚后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婚前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其他應當歸一方財產的,應包括夫妻一方從事職業、工作和業余學習、興趣、愛好等專用的財產;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一方具有人身性質的補助金、人身保險費、醫療費、傷殘費、保健費等;一方在社會貢獻中所得的榮譽獎品、獎章等;雙方約定為個人所有的財產。
按法律上嚴格地來說,婚前首付部分算A的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共同財產
B可以要求把名字寫上產證,這是完全合理的要求,因為B己經參與了還貸
如果寫上名字時沒有特別注明各人所占份額比例,離婚時就是一人一半
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區別
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區別所有權不同: 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是以結婚證的登記日期為限,登記日期以前的你個人財產歸你個人所有,婚后財產是以登記日期以后你們雙方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范圍是雙方的工資、獎金,繼承所得財產(遺囑特別指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及各種收益。如果雙方有書面約定的,按約定所有。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于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擴展資料:
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包括內容
通常所謂的婚前財產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經在自己名下的房子,而夫妻其中一人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哪種類型的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姻法的規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
(二)一方若是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財產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所有;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婚后財產:婚后財產包括內容
這一類的財產都是夫妻還存在關系期間,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財產都屬于婚后財產。婚姻法的規定中: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入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而獲得的財產,但這遺囑或者贈與合同里有明確該財產歸誰的除外
婚姻法的規定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夫妻其中一人用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兩人實際拿到的或則應當拿到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兩人實際拿到的或應當拿到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婚前財產百度百科:婚后財產
婚前財產就是結婚前就有的房子、車子、錢等;婚后財產是指婚后夫妻二人所得,屬于共同財產!結婚后,婚前財產自動轉變成夫妻共同所有,但貴重物品如房子、車子等,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結婚后滿8年轉變成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在婚前就有大量現金,好象是5年后自動轉邊成夫妻共同財產!當然了,如果擔心以后離婚帳算不清的話,可以在婚前公證,婚前財產就不會轉變成夫妻共有財產!
廣東胡律師:
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的區別就以“結婚證”上的日期為界線。
婚前財產屬于你個人的
婚后財產是夫妻共有的
離婚時要分清楚
怎么區分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待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外有約定的除外。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只有夫妻共同財產才可以進行分割,婚前個人財產是不能進行分割的。
以購房合同為準,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就算婚前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姻法》第39條第1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前的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婚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離婚時,有共同分割的權利。
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的根本區別是財產取得的時間。
如果取得時間是在結婚登記之前,即屬于婚前財產;
如果取得時間是在結婚登記之后,則屬于婚后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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