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房產再出售。是個人唯一房產,未滿5年(或滿5年)。買賣時是否要交20%個人所得稅
在贈與房產再出售。是個人唯一房產。這些情況都在時,怎么樣能不用交。贈與房產再出售 都的交稅的!滿五年也要交20%個稅,未滿五年還需交5.5%營業稅和1%契稅。
20%是扣除其他稅費后實際所得的20%!
另 。。。個別地區還沒開始執行!
贈與房產再出售的話,不管是否唯一房產還是是否滿五年,因獲得時成本幾乎為零,買賣時要交20%個人所得稅!
按照目前的房價,稅是躲不了的。
我是西寧市!妹妹贈予的房子已滿五年且是個人唯一住房,要是再賣的話,還要征收2O%的個人所得稅么?
是這樣的,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有血緣關系之間贈與房產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如題,你講自己滿五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出售也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
是的,出售全額征收個稅20%。
繼承來的房產再出售要交20%個人所得稅么,跪求幫助!
我家是拆遷房,我母親于2002年拿到安置房時交了7萬多的差價錢,她的房產證日期是2002年的,2006年她不幸去世,我于2009年6月在公證處辦理了繼承權公證,原本房子房產證已經滿了5年 的,現在會不會因為我的繼承而像一般過戶那樣,變成了新的房產,變成不滿五年呢?這是我在紹興的唯一住房,現要賣掉,是否要交20%的個稅,也就是說現在如果售價此房是80萬,我要交納16萬的個稅嗎?有那么高嗎?請幫我算算大概要交多少稅費。謝謝本公證員首先要告訴你,房產證是你母親的名字,而且她已經過世了,只剩下一種過戶方法,那就是辦理繼承,因為無論是贈與過戶、買賣過戶都必須是產權人活著的前提下,所以你說直接賣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可能的。
你家只有辦理完繼承公證以后,拿著公證書去房地局更名,然后才能交易,當然了辦理新的房產證后,時間肯定是新的。
需要告知您,繼承是免稅的,不需繳納任何稅,只有公證費而已,公證費是這樣的如果是你們子女繼承公證費是房產評估的2%。
再次轉讓就是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涉稅如下:
一、 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印花稅:房款的0.05%
3、 交易費:3元/平方米
4、 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5、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印花稅:房款的0.05%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
3、 營業稅:全額的5.5%(房產證滿5年的普通住房不需要繳納)
4、 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帶著一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證明。
2.被繼承人遺留財產憑證(房證、存折等)
3 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攜帶本人戶口、
4二代身份證。(沒有二代身份證到派出所開帶相片的戶籍證明)
5被繼承人父母生存狀況證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來公
證處;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應向派出所申請出具是否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6 被繼承人夫妻均死亡的,應提供后去世的一方喪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狀況證明。(由區民政局出具)。
7 被繼承人家庭成員狀況歷史記錄證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繼承
人的戶口老底子
8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是的,繼承的房產再次買賣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內地產交容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包括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的不動產后,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正確!但正真賣出去時,報價可以報低一點,例如報價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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