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問題絕對是離婚后的頭等大事,那么具體怎么分割?法律對此有何規定呢?我們來聽聽陸律的講解。
(一)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應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內(二)婚后夫妻一方以個人容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應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等等。
離婚后房產分割標準:
婚姻法明確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4、婚前買房婚后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后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
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于父母,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6、婚后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內容,”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財產。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后購買的有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發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于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房屋怎么分割的一種情況是雙方只有一處房屋,這時雙方都可以主張房子所有權和折價款,如果一方取得了房子所有權,那么就需要像另一方支付折價款。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問題絕對是離婚后的頭等大事,那么具體怎么分割?法律對此有何規定呢?我們來聽聽陸律的講解。
離婚房屋怎么分割的一種情況是雙方只有一處房屋,這時雙方都可以主張房子所有權和折價款,如果一方取得了房子所有權,那么就需要像另一方支付折價款。
題目邏輯不太對,最關鍵的地方含糊不清。
2013年10月1都交了首付款,怎么可能專沒簽合同?
不動產以屬購買合同的簽署日是最關鍵要素。如果在婚前,就屬于婚前單方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后,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兩種不同情況在離婚分割的差別是非常大的。
房產分割分為以下情況:
1、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為夫妻內一方的個人財容產;
2、雙方父母出資購房,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購買房屋,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4、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對于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5、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只要未過戶,依然屬于贈與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