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系雙方協商分手就可以了,不需要任何手續,如果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產生爭議;或者對同居期間生的孩子撫養權歸屬有爭議的,可以提起訴訟。
同居期間的財產按共有財產分割,同居期間生的孩子參照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問題解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1、雙方均無配偶之間的同居。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當內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容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說,雙方無須去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系,自行解除同居關系即可。但是對于“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對解除同居關系后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無法達成協議的,起訴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審理判決的。單獨的請求解除同居關系,法院不會管。
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說,只要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關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辦理解除同居關系,不限于因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范圍。
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與第二種情況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解除同居關系并分割財產,判決子女撫養的問題。
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同居關系可自行解除。若男方糾纏,可起訴到法院。
盡量找一些有力的證據,來說明女方有撫養能力,一般孩子會判給女方。若孩子判給女方撫養,男方就得出撫養費。
一般法院處理非法同居關系的原則如下: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系的,一律判決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一并予以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系處理。”此間,我國不承認事實婚姻法律效力。
擴展資料:
事實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區別
關于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第一,相互間的權利不一樣。前者雙方間關系按合法夫妻對待,比如一方去世時,另一方享有繼承權,而后者則沒有繼承權。
第二,向法院起訴離婚時,前者既可調解,也可判決,既可調解(判決)和好(不準離婚),也可調解(判決)離婚;而對待后者,法院一律判決解除同居關系。
第三,關于財產關系,前者適用婚姻法有關規定,即有約定的按約定,未約定的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婚后財產共同所有。
要指出的是,在孩子的權利和撫養問題上,兩者是沒什么區別的,即婚生子與非婚生子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同居關系可自行解除。若男方糾纏,可起訴到法院。
盡量找一些有力的證據,來說明女方有撫養能力,一般孩子會判給女方。若孩子判給女方撫養,男方就得出撫養費。
一般法院處理非法同居關系的原則如下: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系的,一律判決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一并予以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系處理。”此間,我國不承認事實婚姻法律效力。
擴展資料:
1994年2月1日以前是承認事實婚姻的,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女方和男方的關系只能是同居關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現在我國已經不承認同居關系和形式婚姻了,只承認法定的婚姻關系。結婚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序,不登記就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關系,將無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至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法院判決的原則是: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兩周歲以后的子女的撫養權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非法同居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北大法律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94年2月1日以前是承認事實婚姻的,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女方和男方的關系只能是同居關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系處理。”此間,我國不承認事實婚姻法律效力。
若怕男方糾纏,就起訴到法院,一般法院處理非法同居關系的原則如下: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系的,一律判決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一并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此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所以最好起訴解決,這樣少去不少麻煩,法院肯定會判解除同居關系。
至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法院判決的原則是: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所以盡量找一些有力的證據,來說明女方有撫養能力,一般孩子肯定判給女方。若孩子判給女方撫養,男方就得出撫養費。起訴時一并起訴。
1、雙方均無配偶之間的同居。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說,雙方無須去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系,自行解除同居關系即可。但是對于“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對解除同居關系后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無法達成協議的,起訴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審理判決的。單獨的請求解除同居關系,法院不會管。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說,只要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關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辦理解除同居關系,不限于因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范圍。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與第二種情況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解除同居關系并分割財產,判決子女撫養的問題。
1、雙方均無配偶之間的同居。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版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權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說,雙方無須去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系,自行解除同居關系即可。但是對于“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對解除同居關系后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無法達成協議的,起訴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審理判決的。單獨的請求解除同居關系,法院不會管。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說,只要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關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辦理解除同居關系,不限于因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范圍。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與第二種情況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解除同居關系并分割財產,判決子女撫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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