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房子怎么分?
跟老公結婚后,是公公掏的錢買的房子,房子上面寫的是公公名字跟我的名字,貸款是老公還的,請問,如果離婚了,這個房子怎么分?是不是要看是誰拿的錢付的首付?你公公出了首付,你丈夫還了房貸。婚后你丈夫還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子屬于你們3個人的。會按照法律進行分割的。可以有人主動放棄,只要有人要分割都會得到法律支持。婆婆跟孩子也會影響到分割的份額
這種情況離婚你與公公和老公∑人平分。
離婚后房子怎么分
我姐姐08年結的婚,現在小孩剛剛一歲,但兩人感情不和,打算離婚。他們現在居住的房子是男方家的老房子,房產證上面寫的是他爸爸的名字。請問這種情況下,如果離婚,我姐姐會得到這套房子的一部分嗎?還有房子中的家具大部分也是男方家在婚前買的,這些家具電器,離婚后我姐姐可以得到部分嗎?rn我姐姐現在挺沖動的,兩個人也主要是因為一些瑣碎小事吵鬧。像我姐姐這樣的情況,現在離婚是不是很吃虧,什么也得不到。rn如果申請離婚,法院會判決嗎?我姐姐現在還在哺乳期,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雖然我覺得我姐姐過的并不幸福,但是我也覺得如果現在離婚的話,我姐姐會非常吃虧,況且帶著一個孩子,以后也很難再找到一個如意的伴侶,而且她一個人撫養孩子的話,我也會覺得很吃力。rn該怎么辦好呢???rn請大家給出出主意?謝謝因為瑣碎小事吵鬧而離婚,不值得,尤其是孩子還小的情況下,如果房子是在結婚回證辦理日期答之后的購買的,作為妻子,可以分到的,但如果是婚前財產就分不到了。
建議雙方好好冷靜想想,因為兩個人在原來的家庭、社會氛圍中的成長經歷不一樣,導致對事情的看法不一致,這需要磨合,再者說誰家沒有個是非,哪個夫妻不吵架,床頭吵架床尾合,這只是婚姻生活的開始,這就像是一道坎,不能說遇到坎就知難而退,就去離婚,照這樣,民政局的工作人員不天天忙暈了都?還是合為貴,不為別的就為那可愛的才剛1歲的小寶寶。想想如果離婚了,將來寶寶長大如何去面對,難道就因為瑣碎小事就把孩子的幸福給葬送了,真的不值得!
順祝,早日和好!!
根據2010年新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根據2010年新婚姻法??
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建議你可以委托律師代理。
哺乳期,來女方可以提出源離婚,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后財產平分 孩子兩周歲之前都是由女方撫養,男方付撫養費
可加好友
離婚后我們的房子怎么分?
我和老公在結婚登記前8個月的時候買了房子,當時他出了房款的三分之二,我出了三分之一,但是房產協議上寫了他的名字。登記五個月后,我們準備離婚,請問:在房子的處理上,有沒有什么規定可以依據?如果他不承認購房時我出了錢,說房子是婚前財產,不分給我,我該怎么辦?按你現在說的情況,此房雖然是在婚前且在對方名下,但應該是雙方為內結婚共同出資購容買的,應該按出資比例確定雙方對此房產的擁有份額比較合適,如離婚你可以分割。
但是,從證據角度講:由于房子是婚前所購,且在對方名下,如果對方否認你的出資,你又不能提供證據,將無法認定你的出資,保障你的權利。
所以,你一定要以各種可能的手段確保證明你的出資,這樣才能掌握主動權,否則就只能寄希望于對方的良心了。
如果沒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那么你就要找到你支付了1/3的證據。還有,沒有約定,回并且已經結婚,那么房答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啊,你有權分的。
以下是婚姻法相關條款: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姻豈可如此草率。
你連他到底會不會愛錢不要臉都不知道,就嫁了,又離了。
我看你的錢是不能拿回來了。你們的房產屬于婚前財產,只能歸你老公所有,但你能拿出你出錢的證據除外。
到專業律師事務所咨詢一下,準備必要的證據,以備男方不承認你的權益的時候起訴用
沒有辦法啊,別離啊.你就能保住了
關于離婚后房子怎么分的問題
當時自己買的房子,自己按揭的,寫的自己一個人是名字 買的時候還出了單身證明,如果離婚,老婆能分到這個房子嗎絕對不能,這在,而且她也有份支付了,那情況會有點不同,很有可能她會分到一點點。因為你們共同支付了貸款的那一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可以理解吧。夫妻一起生活7年,視為共同財產,但是不包括房產,也就是說房子只要是你全額付的,一輩子都是你的,明白吧,但是切記要注意,如果登記的時候寫的是你兩個人的名字,那就不行了,到時候分的時候很有可能一人一半了。
說了這么多,你明白沒有啊,很累啊,我已經盡量說的很清楚了吧。
但是我還要多說一句,別嫌我煩,既然選擇結婚了,就不要先想分房產的事,難道你一輩子還想結幾次婚啊???呵呵,不太現實吧,我如果是你就找一個能過一輩子的,房產什么的都不重要了。祝你幸福。分給我不過分吧,我寫了好多字了,累啊大哥……
不能
當然能,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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