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產幾個房產證
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寫了兩人名字。請問,北京是不是夫妻二人人手各執一個房產證呢?夫妻共同財產的話,房產證只有一本,是以夫妻關系而定不是房產證的數量和名字房產可以登記在兩個人名下,一人登記產權證,一人登記共有權證。
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一是通過與丈夫協商,簽好協議后到房管局辦理;二是如協商不成,則可請求法院確權。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擔保,妻子不提供,則法院可不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房子在婚后購買的,房產證上沒有妻子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不一定要房產證上有妻子的名字,才能證明妻子對房子享有權利。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如果是2008年下半年辦的房產證,只要合同上寫了兩個人名字,辦出來就是兩個房產證,雙方各執一證,只在第一頁蓋有共有章,另外在附記中也會寫清共有情況。
如果是在這個時間之前,就是房產證和共有證。
一套房屋只可能有一個產權證,共有人可以辦理一個共有權證。不可能存在兩個房屋產權證。
現在的房產有兩證,一是房屋產權證【房主姓名】,二是房產共有證【即享有房產權的人員】。房產共有證是新近辦的,有些地方還沒實行。這兩證都是一本。
你以為房產證是民政局發的? 和結婚證一樣待遇?
到哪都一樣, 一房一本
您好,想問一下,青島的房產證,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兩人各自的房產證的房產證號會是一樣的嗎?
我看到的是兩個房產證號一模一樣的,有點懷疑是假的,請大家幫幫忙~謝謝~!!!如果是夫妻兩人共有房產的話,因該是有兩本房產共有權證,而不是房產所有權證。而且兩本共有權證的第三頁上方顯示的在房產局備案的證號是不一樣的,兩本共有權證應該是連號的,且共有權證上第四頁上方顯示的丘號是一樣的。
兩人共同所有 ??只是房產證上寫兩個名字罷了 不是兩人一人各持一個房產證 你看到的肯定最少有一個是假的
有疑問去房交所中心查詢
按道理來說是不應該一樣的,我剛看了我的產權證號碼,兩本產權證的號碼是連著的,而不是一樣的
房產證上寫有共同所有是什么意思?
房產證上寫有 共同所有 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說這房子是倆個人或多人的房子?共同共有,是指每個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勞動而產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財產的使用、處分應當由全體共有人協商一致。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
共同共有財產關系一般發生在互有特殊身份關系的當事人之間,較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關系而發生的夫妻共同財產關系,以及個人合伙和企業之間的聯營,也會出現共同共有財產的形式。
擴展資料:
在分割共同共有財產時要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①在處理家庭共有財產時,首先要區分哪些財產是家庭成員共同生活、共同勞動、共同創造的財產,這些財產屬于家庭共有財產的性質;哪些財產是父母多年積蓄和購置而由全家共同使用的財產,這些財產不是與家庭其他成員共有的財產,
只能由父母自愿分割贈與給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不能作為家庭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哪些財產是家庭成員在共同生活期間取得的個人財產,這些財產不能算作家庭共有財產。只有在嚴格分出哪些財產屬于家庭共有財產后,才可以對這些財產處分。
對其他家庭成員所有的人個財產不能處分。如果出賣、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家庭共有財產,除了要先區別財產是否屬于共有財產,還要在全體共有人協商一致后才能處理,沒有協商一致的處分行為無效。
②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事先應當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行處分,但并不是說對方共有的每一件財物都必須夫妻雙方共同處理,主要對價值較大的財物或家庭生活中的重要財物才必須在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后進行處分。否則一方的處分行為無效。
如果夫妻一方處分共有財產時,另一方明知而未提出異議的應視為同意,事后不能以自己未曾參與處分而否認處分的法律后果。
③共有關系性質不明時的推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共有產權房
房產證上寫著共同共有,說明房子是與家人共同建設的財產,而不是獨自一人建設的財產,所以房子是屬于持證人與家人的共同財產。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于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并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后,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你好 你所說的共同所有 就是此房有共有權人 也就是你說的此房是兩個人或多個人共同擁有產權
希望對你有幫助!
回答來自:百度房產交流團 百度房產交流俱樂部 敬請關注!
共同共有,是指每個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勞動而產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財產的使用、處分應當由全體共有人協商一致。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共同共有財產關系一般發生在互有特殊身份關系的當事人之間,較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關系而發生的夫妻共同財產關系,以及個人合伙和企業之間的聯營,也會出現共同共有財產的形式。擴展資料:在分割共同共有財產時要注意如下幾個問題:①在處理家庭共有財產時,首先要區分哪些財產是家庭成員共同生活、共同勞動、共同創造的財產,這些財產屬于家庭共有財產的性質;哪些財產是父母多年積蓄和購置而由全家共同使用的財產,這些財產不是與家庭其他成員共有的財產,只能由父母自愿分割贈與給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不能作為家庭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哪些財產是家庭成員在共同生活期間取得的個人財產,這些財產不能算作家庭共有財產。只有在嚴格分出哪些財產屬于家庭共有財產后,才可以對這些財產處分。對其他家庭成員所有的人個財產不能處分。如果出賣、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家庭共有財產,除了要先區別財產是否屬于共有財產,還要在全體共有人協商一致后才能處理,沒有協商一致的處分行為無效。②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事先應當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行處分,但并不是說對方共有的每一件財物都必須夫妻雙方共同處理,主要對價值較大的財物或家庭生活中的重要財物才必須在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后進行處分。否則一方的處分行為無效。如果夫妻一方處分共有財產時,另一方明知而未提出異議的應視為同意,事后不能以自己未曾參與處分而否認處分的法律后果。③共有關系性質不明時的推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共有產權房全文
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子,有兩本一模一樣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是不是正常的?
如果夫妻其中一人,拿兩本房產證去銀行可以申請貸款嗎?還有一般銀行會批準房產價值的幾成貸款?希望知道的朋友來解答一下~謝謝~1、現在新辦理房產證時候,已經土地證和房產證合二為一。有共有人前提,房產證會一人一本,就像夫妻領取的結婚證一樣,個人拿著個人的。上面有你姓名和共有人姓名。如果新房子只登記一人,那么家庭房產證也只有一本。
2、任何一方去銀行貸款都是需要房產共有人同意的,否則無法順利貸款,一般情況下是房屋評估價值的7成左右。
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材料: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收入證明、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銀行對帳單、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折、車輛行駛證等等)。
不正常,有倆本的時候,另一本是藍色的,共同簽字才能申請貸款,銀行一般會批7成的評估值
相關推薦:
企業工程項目應當的風險(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風險和應對措施)
違章建筑租賃合同有效嗎(違章建筑出租合同有效嗎)
工程造價審核的內容(工程造價審核的內容有哪些)
工程項目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專業介紹)
工程質量管理哪些內容(工程質量管理 質量實施包括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