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防止 夫妻一方擅自處置房產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的規定,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處分共有財產應為無效。
夫妻一方要是擅自賣房怎么辦
您好!夫妻一方擅自賣房是辦不了過戶手續的,辦理過戶手續時必須夫妻雙方都到場,而且要出示《戶口簿》、身份證和《結婚證》的,另一方不簽字,房子是無法賣掉的。謝謝閱讀!
首先要區分被售出的房屋是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如果是夫妻個人財專產,則無需另一方同意屬。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規則處理:
一、如房屋尚未過戶,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返還房屋。這是因為夫妻雙方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出賣。
二、如房屋已經過戶,且購房人是善意購買和支付合理房款,則不能要求返還房屋。由于房屋登記在個人名下,購房人一般不知道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相反證據應視為善意。如果購房人是近親屬,一般認定是惡意購買。至于是否支付合理房款,一般將成交價與該房屋的評估價對比,如果低于評估價的70%則視為房款不合理。
三、如果房屋無法要回,受到損失的一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配偶賠償損失。
首先要區分被售出的房屋是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版則無需另一方同意。如權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規則處理:
一、如房屋尚未過戶,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返還房屋。這是因為夫妻雙方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出賣。
二、如房屋已經過戶,且購房人是善意購買和支付合理房款,則不能要求返還房屋。由于房屋登記在個人名下,購房人一般不知道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相反證據應視為善意。如果購房人是近親屬,一般認定是惡意購買。至于是否支付合理房款,一般將成交價與該房屋的評估價對比,如果低于評估價的70%則視為房款不合理。
三、如果房屋無法要回,受到損失的一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配偶賠償損失。
如何避免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而擅自出售房屋而有可能造成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私自轉賣夫妻共同房產
一方私自賣,也無法過戶的。
互相猜忌,就離了吧,省的以后被坑。
離了,財產分割,重新追求幸福!
把房本存銀行保險柜,必須使用原件時,才一起到銀行去取。
1.最好的方法是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加名手續,房產證增加配偶名字所需費用很少,一般不版超過二百元。
2.如果對權方拒絕辦理,也沒關系,因為該房產是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依法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因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而認定為一方財產。
3.如果對方私自賣出房產,你可以在房產未辦理過戶手續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共同財產,但在起訴時應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防止房產過戶。
4.如果是離婚訴訟中,一方有隱匿、轉移共同財產行為的,在分割財產時,依法可以少分或不分。一方擅自處置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
信息來源:http://www.jl.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2-06/18/content_25408916.htm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私自賣房
首先要區分被售出的房屋是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如果是夫妻個專人財產,則屬無需另一方同意。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規則處理:
一、如房屋尚未過戶,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返還房屋。這是因為夫妻雙方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出賣。
二、如房屋已經過戶,且購房人是善意購買和支付合理房款,則不能要求返還房屋。由于房屋登記在個人名下,購房人一般不知道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相反證據應視為善意。如果購房人是近親屬,一般認定是惡意購買。至于是否支付合理房款,一般將成交價與該房屋的評估價對比,如果低于評估價的70%則視為房款不合理。
三、如果房屋無法要回,受到損失的一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配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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