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么分配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的分配方式如下:
1、婚前一方首付,婚后雙方還貸,貸款房登記在首付人名下的,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房產屬于支付首付款的登記一方,需要補償婚后一起還貸的另一方。
2、婚前雙方首付,婚后雙方還貸,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則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屬登記方名下。
3、婚前雙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人民法院不宜判處房屋所有權歸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比如一方需要撫養子女的判決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貸款買房如離婚怎么分配
婚前房款首付八萬是我付的,婚后就算夫妻共同還貸。如離婚房產怎么分配?謝謝房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名下,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則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屬登記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時候一定也要明算賬,不要以為感情好就會一直好,等到感情煙消云散,勞燕分飛后悔就來不及。婚前雙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且雙方有爭議解決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處房屋所有權歸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區分為2種情況:
1、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雙方結婚后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于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鑒:
1、關于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于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于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后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于共同財產的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后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于離婚的程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神馬都是浮云,問問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傷不起
一般是分割婚后還的貸款。詳細參考;離婚訴訟中房產的分割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9253a5c40d839da88326ac77.html
離婚怎么分配貸款房子
夫妻離婚貸款房子如何分配,我們是先結婚在買房子的,首付了13萬,每個月在還貸款,現在要離婚,怎么分配,我房子不要想給他房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名下,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則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屬登記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時候一定也要明算賬,不要以為感情好就會一直好,等到感情煙消云散,勞燕分飛后悔就來不及。婚前雙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且雙方有爭議解決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處房屋所有權歸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財產歸屬有約定且約定明確,離婚時,即使雙方對按揭房屋的處理有異議,只要能舉證證明雙方約定了財產歸屬,處理這類按揭房屋都較容易,直接按雙方的約定處理即可,約定房屋是個人財產就歸個人所有,約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就歸夫妻共同所有。
若雙方明確約定了歸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財產參與清償貸款,這并不改變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離婚處理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還貸款是個人債務,對已歸還貸款中屬于另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約定了歸夫妻共同所有,即使一方實際沒有出資或出資很少,也不影響房屋權屬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
就按揭房屋而言,支付首付款、以銀行貸款支付剩余按揭款的行為都是購房方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購房方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時間是房屋登記即房屋產權證書上填發的時間。在離婚案件中,有幾種情形,根據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時間容易認定按揭房屋的權屬:
1、雙方在結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及結婚后以一方名義或夫妻雙方名義購買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房屋產權。
結婚前雙方均認可以結婚為目的,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無論在結婚時房款是否付清,只要房屋產權在結婚后取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后購買房屋,無論雙方結婚后實際為按揭房屋出資多少,只要沒有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即便是以一方名義簽訂購房合同,也可視為家事代理,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購房,在離婚前取得了房屋產權,房屋即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兩種情形,即使沒有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房屋產權證上只登記了一方名字,在離婚時都應按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理。
2、結婚前,夫妻一方個人出資按揭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下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的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個人出資按揭,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婚前取得以個人名義登記的房屋產權證,離婚時該房屋屬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結婚前,夫妻一方個人出資購買房屋,按揭支付了部分房款,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
此種情況同上,因取得產權證的時間在結婚前,房屋也是婚前個人財產。不論結婚后是以按揭的方式繼續以個人財產支付貸款,還是以夫妻共同財產支付貸款,或是部分以個人財產支付、部分以夫妻共同財產支付貸款,不論在離婚時,按揭款是否支付完畢,都不影響房屋權屬。離婚時房屋的所有權仍歸原購房方所有,若夫妻用共同財產還貸,只是在夫妻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關系,不改變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結婚后夫妻共同支付的貸款總額應作為共同財產之一加以分割,由享有所有權的一方予以返還;離婚后未償還的貸款仍是個人債務。
上述情形,以結婚登記日為基點,房屋產權證在婚前取得房產歸個人所有,在婚后取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并不意味著房產證在婚后取得,該房產絕對屬于婚后財產。
根據您的描述,這個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在分割財產時采取的一般措施就是一人一半,因此房子您享有一般的產權;您現在不想要房子,那就按照房子的市場整體價格分一半給您。因為分割財產時基本都是協商進行,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對方可能沒有那么多現錢,您的權益不能得到馬上實現<a target="_blank" href="http://shang.qq.com/wpa/qunwpa?idkey=5962
房子歸誰,誰還貸款,都不想要就賣掉。房子是婚后購買,兩人平均分,如果是婚前購買,先扣除首付給出資人,其余部分平分。如果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有過錯,比如和他人保持不正當關系,可以少分或不分。
按揭房產,在夫妻離婚時怎樣分配
按揭房產在離bai婚時du分割有以下情形:
1、一方婚zhi前購買房dao屋,以個內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容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雙方結婚后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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