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財產如何分配
我與老公結婚6年了,生了一女,自從我懷孕后,他就對我非常不好,最近才發現了他一直瞞著我在外面有女人,對我不顧不問,他的工資我分文拿不到,家庭的事情從不管,非常懶,他說心中根本就沒有我了,想和我離婚。房產權是他爸爸的,他巴不得我分文不拿就這樣與他離了,我真是不甘心啊。尊敬的羅律師,告訴我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跟他離婚我能夠得到哪些該得到的財產。夫妻婚前財產是個人的,婚后的所得是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你首先要明白哪些是共同財產,這樣才能夠分割。
房子是不能分割了,除非你們買房子出錢了,可以要求所出的錢.
如果知道你老公的收入及存款則可以要求分割。
房子你無權分割,別的夫妻共同財產,可一人一半。
補充一下,首先這樣一個男人你不必太傷心最后傷了自己。建議你來起訴離婚,來充分保內障自己容的權益
離婚后:
(1)婚后的存款你能拿到一半,還有股票等一切有價證券(除了帶有人身屬性),可分割的還有工資及其獎金。婚前的有價證卷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可分割。
(2)另外可以在分掉財產的基礎上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賠償數額你在考慮他的經濟狀況下定奪。
(3)如果法院判決或是你們協議孩子由你來帶,這樣下來你能分到更多的財產
(4)如果產權在婚前歸你丈夫,你只能分到婚后房屋價格的增值部分,如果在婚后歸你丈夫,在沒法證明他父親指定給他的情況下,視為你們的共同財產。
1、房產由于是他爸爸的,因此,不屬于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專時不能分割;
2、其它在婚姻屬關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如無特別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當平分;
3、你可以收集你丈夫與他人同居的證據資料,以便作為無過錯方請求你丈夫進行損害賠償。
我和老公夫妻感情破裂了,要離婚,財產分割怎么分配
自己協商解決。新婚姻法,房子,車子,鈔票都是男人的。女人可以直接走人
我想知道和丈夫離婚財產債務具體如何分配
我丈夫以前結過婚,以前有一個女兒,他離婚后女兒隨他,不過他和他的父母還有那個女兒生活在一個屋子里,產權是他爸爸的名字,我們結婚后剛開始也住一起,可是后來我覺得擁擠,就從自己父母家拿了15萬,還貸了10萬款,在添點錢在郊區買了一套房子,產權是我對象的名字,他原來的女兒隨爺爺奶奶搬到了那個郊區的房子,我和老公住在產權為他父親的原來的房子里,我和丈夫也生了一個女兒,今年兩歲多了,現在我發現丈夫有外遇,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想離婚,可是我不知道具體該如何分配,我想要孩子,不想要房子,我知道房子是共同財產,也知道欠的錢是共同債務,可是我不知道具體如何劃分,我只想知道我們離婚如何通過協議離婚的話,我應該要求丈夫什么,我是外地的,孩子如果隨我,戶口用遷嗎?如果不要房子,那么丈夫如何還這筆錢,是分期付給我,還是一次性,要是不還,是不是要強制執行,還有他應該給我多少錢?能夠維護我的合法權益,謝謝!正常的是一半一半分 但你丈夫有外遇 是過錯方
具體是協商 如孩子跟你 你該要撫養費 孩子跟你 戶口要遷
分期還是一次性要看你丈夫的能力 是的
給你多少錢 具體要看你們有多少共同財產
以上只是建議
孩子還小抄,一般孩子會判給女方。
財產問題,要以你們婚財產做為標準,連同債務一同平分。財產有時候有人要耍耐,你可以用法律手段,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某部分財產是個人或者婚前或者借來的。否則肯定平分。
至于男方如何付錢給你,完全是你們離婚協議上的問題,你們進行協商,分期,還是一次性,分期的間隔時間。協議簽定后,如果男方沒按照協議上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不過,我勸你們,孩子還小,能合就合,大家商量商量,說出心里話,不要以為,發現,就沖動做出決定。就算有,你們也該為了孩子,好好商量,離婚也要等孩子大點了再離,不然對孩子不好,你們自己也應該清楚。
再家上要過年了喲。
房子分割的方法很靈活,無法一一列舉,如果訴訟你可以委托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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