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家產分配問題,懂法律的幫助下。
父親已經過逝,母親健在,有子女三個孩子,女兒都已經出嫁,但戶口沒有牽走,現在戶主轉給了兒子,土地證房產證等卻還是父親的名字,母親是否有權選擇財產繼承人,現在女兒想要通過法律手段分一半家產,但是風俗上出嫁的女兒不不能要的,所以母親不愿意給,如果母親想把財產全部都給兒子,現在需要簽訂什么嗎?如果母親健在,女兒要求分家產可行嗎?如果像立遺囑一樣說明把財產全都被兒子,女兒還有權利來分嗎?現在土地證是父親的名字,雖然父親過逝,但尚未過戶,其余家產沒有任何證書。有遺囑嗎?有遺囑就行!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六條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死者的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死者女兒也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被繼版承人死亡后,無遺囑權的,按法定繼承處理,原則上同一順序繼承人應當均分遺產。另外,風俗不能代替法律,死者配偶無權剝奪死者女兒的繼承權;遺囑只能由死者生前所立,不能由其他繼承人代立。
法定父親過世后,父親和母親共同財產中屬于父親的部分財產,應該由三個子女和母親共同平分。女兒可以分得父親財產的四分之一。至于屬于母親的那部分,母親有權利按自己的意愿處置。母親健在,女兒也可以分得父親遺產中屬于自己的部分,母親立的遺囑只對她自己的財產有效力,但女兒不可能分得一半家產,只能分得父親遺產中的四分之一。
如果是遺囑那就是有效的
懂法律的進來 關于財產分配 糾紛問題
父親很有錢 但是在自己親生兒子身上花錢卻很小氣 甚至兒子有時找父親要100元 父親也不給 謊稱沒錢 兒子身上其實還有幾百元 父親也知道 兒子由爺爺奶奶養大 父親基本沒管 養到成年 所花費的費用 遠遠不止一個正常家庭養大一個孩子的費用 因為爺爺奶奶的貼了 兒子從小沒母親 父親雖然在兒子面前很小氣 但是兒子有后媽 父親卻在后媽面前花錢大方 非常大方 兒子沒和后媽住一起 也沒啥來往 兒子一直和爺爺奶奶住在一起 就是父親的0爸爸媽媽 我想問 父親這樣對待兒子 (雖然給吃給喝 但是待遇遠遠不及后媽的好) 這種做法 法律上說的過去嗎??? 回答好的追加50——100分如果父親對兒子已經盡到了撫養義務,即除了如你所說的給吃給喝外,還要送上學等。父專親已做屬到這些,說明他已盡了撫養義務,他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
但是,作為父親,如果不心疼自己的孩子,而只心疼自已的小老婆,這樣的男人最終會后悔的。你的身體里流著父親的血,你與他有著割舍不斷的血緣關系,你的痛應該是父親的痛——如果他不痛,說明他腦進水了。
你作為父親的兒子,你也要體諒父親的苦衷,也許你的父親真的愛著你,但他有說不出的苦衷——我給你講一個真實的故事:有一天,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找到我,她說:“律師(其實我不是律師),我的兒子不給我吃飯,我怎么辦?”我說:“你兒子這樣做是不對的,甚至是違法的。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你兒子承擔贍養義務。”老人一番話讓我呆了,老人這樣說:“其實我兒子也不得吃飯啊,他的老婆不給啊……”聽了我的故事,你理解到什么了嗎?
法律沒有明文禁止就可以。對于你說的情況無法用法律調節。屬于倫理道德層面。
法律對此并沒有明確規定。
父親的行為并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地方, 他的行為只能從道德層面進行譴責。
應該說從法律上父親沒有完全盡到撫養義務。
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撫養到十八歲為止,雖然你是爺爺奶奶帶版大的,但那是爺權爺奶奶代替你父親履行了撫養義務,你現在已經成年了,你父親對你已經沒有撫養義務,雖然他對你后媽好對你不好,但那只是道德范疇,還未觸及法律的底線。
關于遺產分配問題
一個男的已經結婚了,那個男的在外面買了房子還包了個 二奶,房產處登記的是二奶的名字,那個房子最后該怎么分配?二奶還為那男的生了個兒子,那最后遺產又該怎么分配?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版兄弟姐妹、祖父母、外權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以“二奶”名義登記的房子就是二奶的財產,如果最后需要分割遺產時,能夠證明男的版借給二奶錢這個權是可追償為遺產的,如果是男的贈與二奶的,原則上男的財產是他和他的合法妻子的共同財產,是無權單方贈與二奶的。
如果這些都不能證明,二奶的兒子當然享有繼承房子的權力,并且還有權利繼承男子的其他財產,僅供參考。
1.房子歸二奶所有
2.屬于個人的遺產由妻子還孩子平均分配
丈夫已經涉嫌重婚罪!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我的回答:
現在就的把事情搞清楚,不要想什么遺產。
財產分配問題拖的時間越久越難辦!
如果名字是二奶的 那么就屬于二奶的了 私人生子法律上沒有繼承權
那個男的在外面買的房子寫的名字是二奶的,房子就屬于二奶,那個男的要是死了,二奶生的兒子能分到財產
有關財產分配的問題
父親去世,留下一點財產,現在存在銀行,卡和存折由我保管,賬戶名字是媽媽的,密碼是由哥哥長掌管的。我的親生哥哥一直不太成器,最近更是經常說要把屬于他那一部分拿出來,自己保管。媽媽堅持不同意。我想問的是,如果真要現在將錢拿出來分配,我哥哥應該分多少。我媽媽對我說她一分也不想給哥哥,這樣可以嗎? 父親的遺產,哥哥可以主張分割。協商不成,哥哥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答復:
在繼承法上,第一序列繼承人是平等的,都享有繼承權
包括死者專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屬
你所描述到的 媽媽、哥哥 和你都是平等的第一序列繼承人,在沒有人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按人頭平均分配
由于父母存在共同產權,我們把銀行存款當做整數100%
那么其中有50%是屬于你媽媽的。
遺產是另50%
你和哥哥和媽媽就可以各取其中的三分之一
任何一個人在存在遺產糾紛的情況下,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財產
法院會支持的,其他繼承人不的阻攔
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從繼承法來說,只要你母親作為第一繼承人健在,他人就無權繼承了。除內非第二繼承人容生活困難又無生活來源或者其他收入的情況下可以不給他。不過本是同根生,最好和諧相處。不要因為錢財搞的大家成為仇人。以上意見給你參考。
先用媽媽的身份證修改密碼,(先掛失后修改).防止哥哥先下手為強.過一段時間再看.是繼承還是由媽媽轉到別的地方.由媽媽支配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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