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買了一個兩千年建造的住宅性質的二手房,
那么這個房產期限是多少啊,到2070年嗎?
還是說從我買的時候,重新計算產權年限啊
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期限實際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據土地性質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根據物權法規定,所有權為永久性權利,無時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就要及時去辦理續期,辦續期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什么是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年限應該如何計算?小編來為您解答。
房屋產權是什么?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普通住宅產權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無償收回。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l)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并、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購買方式是最普遍的,目前市場上放盤的大部分盤源都為購買所得再轉讓。分割與合并是一對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產權人對物業進行重新間隔,房產證由一個變成多個;合并則是逆操作,房產證由多個變一個。
繼承與贈與的獲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討論過,贈與房交易有可能出現巨額稅費(評估價全額的20%),買家碰到這類型的房源一定要小心。變更是指業主曾經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證。
只要業主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即使曾經改名也不影響出售轉讓,不需要特別為改名而專門重新出證。交換一般是指征用補償,析產與婚姻變動或繼承、贈與息息相關。
如果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寫有“分割”字樣,這就顯示了業主名下肯定不止有一套物業,故此業主起碼要承擔1%的個稅。自從出現“房中房”以來,房管局對住宅分割的審批非常嚴格,目前很難對物業進行分割。因此,在“限購”令之下,住宅分割房產證對業主“無數為”;而房產證合并則有可能使業主增加購房名額,房管局也不易批準有關申請。
房屋產權年限
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于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于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還屬于自己嗎?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后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后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后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
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幾年、60幾年的。
以上是關于房屋產權年限的相關知識。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5-11-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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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copy產權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種說法,商品房產權年限具體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質密切相關的。商用的是40年的、商住兩用的是50年的、商品房居住是70年的、房子到期后可以交土地出讓金繼續和國家續簽。
按建筑bai用類型有所不同,du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zhi商用房屋建筑權屬dao年限內為40年
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容,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后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后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后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40年產權是公寓,70年產權是真正的住宅,主要區別有:1.產權年限不同;2.生活費不同;3.附帶權利不同,公寓不能落戶、無學位;4.交易稅費不同,住宅1%-3%,公寓3%;5.貸款條件不同,住宅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和住房按揭,公寓不行。
主要區別是:
1、使用權年限不同
(1)居住用地是七十年;
(2)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2、適用對象不同
(1)房產產權年限40年適用于商業、旅游、娛樂用地的房屋建筑;
(2)房產產權年限70年適用于民用住宅建筑。
3、稅費不同
70年產權的民用住宅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4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
4、建設標準不同
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40年產權的商用建筑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準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70年產權的民用建筑標準會相對較低。
擴展資料
1、50年產權住宅,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于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 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例如工業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等等。
2、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百度百科—土地使用年限、百度百科—產權年限
1、70年產權的房子是住宅屬性,可以落戶,但是40年和50年是商業辦公屬性,不能落戶,如果為了孩子落戶上學。
2、能否申請住房公積金方面。40年產權房子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首付和利率比例要高很多,首付至少是50%。即使是商業貸款也未必能申請,而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優先用公積金貸款的話還能享受更低的首付和利率。
3、由于土地性質不同,開發商拿地成本也不一樣。70年產權拿地成本最高,其次是50年的,最好是40年的,對應的房價就是70年>50年>40年。即使是同一區域的房子,40年產權的房子價格也大概只是70年產權房子七八成,前類房子的價格優勢最為明顯,也因此受到很多資金有限人群的青睞。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業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根據這一條例,購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權限必須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權的基礎上。而房屋開發商從土地管理部門獲得土地批租權后,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流通。
要想知道房屋產權到期后怎么辦,首先要了解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于: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住宅樓設計壽命一般為50年)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設計壽命一般為50年),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后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么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愿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愿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么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屋產權
房產產權年限40年和70年的區別:
1、土地性質不同:
影響房屋產權年限的主要因素就是土地的性質不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由于土地的使用性質不同,出讓的年限也就不同。如果是民用住宅性質的土地,那么產權年限就是70年,而一些用于商用或者娛樂旅游的建筑用地就是40年產權年限的。
2、水電費等計價標準不同:
由于房屋的性質不同,也就是說商用樓和住宅樓是有明顯區別的,住宅性質的房子必須要考慮到生活成本。70年產權的住宅水電費等費用按照民用水電價格繳納,而40年或貸款方式不同。
現在買房子基本上都是使用的按揭貸款的方式,貸款方式有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等多種形式,但有的購房者在辦理貸款的時候會被告知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40年商用性質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使用商業貸款的,購買首付須為總價五成。70年住宅性質的房子,可以選擇公積金貸款或商業按揭。選擇商業按揭的,首套房首付至少三成。
4、戶口不同
70年住宅性質的房屋辦理遷戶是沒有問題,但是對于商用性質的40年產權限制的房屋則不可以辦理遷戶。如果有朋友買了40年商用性質的房屋,那么還會影響到以后自己的孩子學業的問題。而70年的民用住宅就不用擔心這些問題了。
5、稅費不同
40年商用性質的房屋繳納的稅費要多于70年住宅性質的房屋,70年產權的房屋若滿足滿五年的住房 ,面積90平米以下,可享受減免;而40年產權的房屋則需要全額繳納。
6、房產套數認定不同
大家都知道首套房和二套房在買賣的時候很多方面都有所區別,而購買40年產權的房子是不計入套數的,再次買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認定為購買首套房。但如果有貸款記錄,在一些城市,首付比例會提高,具體要看城市的具體規定。
擴展資料:
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房屋產權調換
房屋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房屋產權與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并按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差價結算的行為。
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
也就是說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后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人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無論是實行貨幣補償還是產權調換,有一個基本原則是必須明確的,即等價的原則。房屋屬于被拆遷人的私有財產,被拆遷人對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可以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注: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已廢止。
現行法規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屋產權年限
房產產權年限40年和70年的區別:
1、土地性質不同:
影響房屋產權年限的主要因素就是土地的性質不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由于土地的使用性質不同,出讓的年限也就不同。如果是民用住宅性質的土地,那么產權年限就是70年,而一些用于商用或者娛樂旅游的建筑用地就是40年產權年限的。
2、水電費等計價標準不同:
由于房屋的性質不同,也就是說商用樓和住宅樓是有明顯區別的,住宅性質的房子必須要考慮到生活成本。70年產權的住宅水電費等費用按照民用水電價格繳納,而40年或貸款方式不同。
現在買房子基本上都是使用的按揭貸款的方式,貸款方式有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等多種形式,但有的購房者在辦理貸款的時候會被告知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40年商用性質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使用商業貸款的,購買首付須為總價五成。70年住宅性質的房子,可以選擇公積金貸款或商業按揭。選擇商業按揭的,首套房首付至少三成。
4、戶口不同
70年住宅性質的房屋辦理遷戶是沒有問題,但是對于商用性質的40年產權限制的房屋則不可以辦理遷戶。如果有朋友買了40年商用性質的房屋,那么還會影響到以后自己的孩子學業的問題。而70年的民用住宅就不用擔心這些問題了。
5、稅費不同
40年商用性質的房屋繳納的稅費要多于70年住宅性質的房屋,70年產權的房屋若滿足滿五年的住房 ,面積90平米以下,可享受減免;而40年產權的房屋則需要全額繳納。
6、房產套數認定不同
大家都知道首套房和二套房在買賣的時候很多方面都有所區別,而購買40年產權的房子是不計入套數的,再次買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認定為購買首套房。但如果有貸款記錄,在一些城市,首付比例會提高,具體要看城市的具體規定。
擴展資料
1、土地使用權
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業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2、房屋所有權
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屋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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