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婚姻在我們的人生之中扮演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但不是所有人的婚姻都美滿幸福,有些人的婚姻可能也充滿了坎坷。由于生活習慣及三觀的不同,很多夫妻在人生的旅途中走到一半便產生了準備放棄的念頭,在這時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無疑是一種最好的選擇。大家都知道在民政局結婚的時候需要不少材料,那么在離婚的時候又需要帶哪些資料呢?
1. 戶口本
首先不得不提的便是戶口本了,在結婚的時候就用到了這種材料,戶口本是用來證明一個家庭的家庭成員狀況。結婚就意味著這個家庭迎來了新的成員,戶口本上的名字也就多了一個,所以在離婚的時候,名字也要從戶口本上進行劃掉。
2. 身份證
在當今的社會而言,無論走到哪里身份證大多數人幾乎都會隨身攜帶,沒有了身份證將會變得寸步難行。比如說去火車站乘車去賓館住宿,都需要用身份證來登記個人信息,所以在民政局身份證也是必須攜帶的,夫妻雙方都應攜帶。
3. 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
與離婚證相對應的一個證件就是結婚證,離婚的時候去民政局登記也必須將結婚證攜帶上,在辦理離婚的過程中肯定用得上。值得一提的是,夫妻雙方離婚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并不是簡簡單單就可以解決的,其中涉及到很多問題,比如說夫妻雙方的財產分配,子女的撫養問題等等。如果在離婚時夫妻雙方沒有將這些問題妥善的解決掉,那么日后一定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從而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困擾。
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所以在離婚的時候就產生了離婚協議書這種材料,離婚協議書上將離婚可能產生的各種問題都清晰明了的寫在紙上,需要夫妻雙方都進行簽名,這也是對離婚者的一個保障,具有著非常重要的法律意義。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后,兩個人的婚姻才意味著真正的結束。
4. 夫妻雙方證件照
在日常生活中簽訂一些重要材料的時候都需要用到證件照,離婚的時候也不例外,證件照的要求以及尺寸一定要提前向當地的民政局進行了解,證件照的作用還是蠻大的。
每一個人都有著自己的路要走,既然這一段婚姻過得并不幸福,不妨嘗試著下一段人生。但是離婚畢竟是人生大事,夫妻雙方都應該考慮好可能帶來的影響以及日后會面臨的問題,尤其是更要多多考慮一些子女的感受,要適當的顧及一下孩子們的情緒,這樣才算是有備無患。
當兩個已婚的人不想在一起生活的時候,他們可以選擇離婚結束婚姻關系。這是人類非常偉大的發明,有了離婚政策,離婚變得和結婚一樣自由,人們擁有更多選擇權,同時,也給人們的幸福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辦理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這是比較簡單的一種方式,另一種是訴訟離婚,這種方式需要走法律程序,過程較長,手續復雜。
去民政局協議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呢?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還要準備兩張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把以上材料帶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即可。
協議離婚必須經過三個環節:申請,審查和登記。
01 申請。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只要到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就可以辦理離婚登記。夫妻雙方都要填寫離婚協議書,并提交給工作人員。
離婚協議書中必須的體現出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并且在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上保持一致意見。
02 審查。
婚姻機關的工作人員對雙方當事人提交的離婚協議書,證件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確認雙方當事人是自愿離婚后,當面確認夫妻雙方是否對子女撫養,財產分配和債務處理保持一致意見。
03 登記。
經過審查后,工作人員會對符合條件的離婚申請給予通過,同時給予離婚登記,注銷結婚證。完成離婚登記的那一刻,雙方當事人就解除婚姻關系,雙方應履行離婚義務。
如果協議離婚沒通過,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走法律程序。
以上就是我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什么材料”的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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