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后財產和債務
有個女性朋友,和一男的在一起幾年,還生了一小孩,但是沒領結婚證。在此期間男方要女方以各人的名義貸款十萬,女方給貸了并把錢給了他,但并沒有留什么證據。現在男方出軌,女方不想跟他過了,男方就賴著不還貸款,有什么好的辦法?PS:男方名下有房有車,這個女方有所有權嗎?您好,如果對外一直以夫妻名義同居,那就是構成事實婚姻。
1、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專個條件:
一是屬必須為事實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男女雙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事實婚姻離婚后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于共有財產。
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事實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并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guī)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
2、事實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男女朋友的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也就是說你們兩個都是獨立的個人,
那么債務就是誰借誰還的原則。女方沒有直接售賣男方物品的權利,但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讓其還款。
1.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2.如果沒有借款憑證,空口無憑法院不會支持。
建議收集證據,補償欠條。
如果沒結婚就很難辦了,而且把錢給了男方沒有證據也是很難獲得法院的專支持,這和男方有房屬有車無關。現在你這個女性朋友可能只有通過小孩的名義向男方要錢了,因為即使沒有結婚,小孩還是他的,從法律上來說這個男人還是有撫養(yǎng)義務。
離婚后,可以把有抵押的房屋產權及債務歸一方嗎
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婚姻法》有關司法解釋,對債務分配作出明確規(guī)定。
該司法解專釋屬明確規(guī)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關于離婚后債務及房產問題
問題非常復雜,請大家耐心看完。幫我解答下rnrn父親因為去年金融危機導致小工廠破產,把幾處房產變賣后外債還有幾十萬(此時還有老家一棟房產)。。然后父母怕債主找上門來要債然后通過正當途徑協(xié)議離婚,離婚協(xié)議上寫明了。所有債務由父親承擔,唯一一棟老家房產過戶給兒子。現在問題出來了。。rnrn問題1:這個房子是以前供銷社的老干部宿舍,沒房產證的那種。怎樣過戶給兒子!rnrn問題2:離婚協(xié)議上寫明的所有債務由父親承擔,此時身為兒子的我法律上有沒有必要幫父親還款(我會幫父親還款的,但是我想知道現在還有父債子還嗎?如果債主找我要錢我是不是可以直接拒絕?)rnrn問題3:離婚協(xié)議上寫的老家房產給兒子,但是沒房產證這類的東西怎樣過戶,現在這個房子屬不屬于我?1、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你父母在離婚的時候約定共同債務由你父親承擔只有內部效力版。也就是說,債主權還是可以找你母親要債,你母親也負有償還的義務,但是你母親在償還后,可以要求你父親再還給她,所以這點你們要注意。
2、既然沒有房產證,可能這個房子是單位的福利房,所有權不歸你父親,債主也不可能拿去抵債的。
3、現在沒有“父債子還”這種事了,如果債主找你要錢你可以直接拒絕
4、房子不屬于你,你父母把房子贈與你的行為也是無效的。但是以后情況變了,你父親取得了房產證,房子才可以給你
債務產生后,來通過協(xié)議離婚源和財產贈予的方式來逃避,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
至于你老家的房產,目前只有居住權,而非財產權,此類贈予無實際意義,債權人也無法從此清償。
至于債務的承擔,法律上沒有父債子還的規(guī)定的,債主找你,你當然可以拒絕。
至于那個房子是否屬于你,這要看你父親原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了,一般來說,你可以一直居住,或者在房改的時候,購得產權。
債務的處理過程中,要注意避免矛盾的激化,以免造成人生傷害。
順利!
你可以不用還錢,是你父親錢的債務,和你沒有關系,沒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是不可能過戶的,(除非你現在花錢送禮,找人辦一個房產證,你就可以過戶了》
要是沒有房產證,直接可以就是你的。但是要是老干部宿舍的話,是不是他們有收回的權利,那樣這個房子原本就不屬于你爸,那你就沒有權利給你。
關于離婚后的債務清償問題
我朋友父母于1996年離婚,為協(xié)議離婚,當時男方放棄了所有財產,并寫下一紙協(xié)議說將其父母留給男方的房子留給雙方共同的女兒所有,但簽下協(xié)議離婚時房產證的名字還為男方的父親.rnrn去年男方父親去世后將房產所有權歸到男方的名下,請問當年簽下的一紙協(xié)議書是否還有效呢?如果已經失效,那采取公證的方式還能重新生效嗎?現在男方仍愿意將這套房屋留給女兒.rnrn男方目前在外欠了債務,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是否對這套房屋享有追償的權利呢?男方可以用它來還債嗎?rnrn因男方無其他房屋可住,目前男女方仍住在一個房子里,但一直未復婚,請問在離婚期間男方所欠下的債務應該不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吧?rn請各位達人指點。有效的.當然了,可以讓他們去公正一下.
在此之前要弄明白一點,男方的債務是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就內有的容,還是離婚后才有的.兩者有本質性的差別:如果是存續(xù)期間就有的,債權人有權向夫妻的任何一方要求償還,而且最重要的是,離婚時男方放棄了所有財產,則有逃避債務的嫌疑.則協(xié)議無效,債權人在債權范圍內有對房屋追償的權利.
離婚后房產糾紛
女方于2011年和男方協(xié)商離婚,類婚后8歲兒子歸女方撫養(yǎng),男方將一套92平的房產自愿贈予女方并且到公證處公證且離婚協(xié)議上也明確標明將房子給女方,但由于某種原因未能及時過戶,離婚后男方因欠下80萬債務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產證抵押,現女方向法庭提出訴訟,男方因在外地不上廳不能到廳,這種情況下rn1.女方應怎樣維權rn2.房產是否會被沒收rn3.如果過戶給8歲的兒子,他是否會同時需要承擔其父親的債務rn4.如果不是抵押給銀行而是抵押給高利貸,那么抵押還繼續(xù)有效嗎?rn千恩萬謝!!跪求解答!!您好:
1、關于房屋產權
關于這點:贈與是有效的,但贈與有效不等于您專取得房屋的所屬有權,由于沒有過戶,所以房屋仍屬于男方所有。
2、關于抵押
只要男方辦理了抵押登記那么債權人就取得了抵押權。
具體問題:
1、女方應怎樣維權:您可以以男方為被告,要求其承擔有關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男方不在的情況下法院也會受理,男方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2、房產是否會被沒收:如果抵押權有效,那么在男方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拍賣該房屋”,以拍賣所得清償債務,剩余部分歸還抵押人。
3、如果過戶給8歲的兒子,他是否會同時需要承擔其父親的債務:不用承擔債務,但在房屋上存在抵押權的情況下,過戶給您兒子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否則不得轉讓。
4、如果不是抵押給銀行而是抵押給高利貸,那么抵押還繼續(xù)有效嗎?:抵押權繼續(xù)有效,但對于超出法定利息最高限標準(銀行利息的4倍)的部分債務人不用償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男方所欠80萬債務如是離婚前所欠,該房產贈與存在惡意規(guī)避法律之嫌,贈版與無效。債務如是離婚權后所欠,則該房產證的抵押應視為無效。女方可以提起確權之訴,維護自身權益。
過戶給8歲的兒子,道理同上。
高利貸本身屬于違法,不受法律保護,抵押是需要進行抵押登記的。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只能提出權利異議,向法院申請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最終由法院裁決。
如果不是惡意贈與,該贈與就有效,可以要求辦理房產過戶。所有問題還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回第128條規(guī)定:公答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xù)的,應當認定贈與關系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xù)。-----根據以上條款,你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關于追問 不成立 因為 房產證上沒有男方的姓名 在未經產權人同意的情況下 抵押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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