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配偶給小S買車買房的情況下,夫妻離婚財產怎么分配呢?這樣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利要求返還。
有離婚協議的,遵協議。沒有離婚協議或協議不成的,按法條執行。
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繼承或贈與是在沒有特別說明的情況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離婚時就應進行財產分割。
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沒有留下遺囑,那通過繼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繼承,則繼承而來的房產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家里老人有遺囑說明的,那么該房產就只屬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則在離婚時就不用分給對方了。
如果是贈與的話那也是一樣的,如果在贈與時沒有加說明或是贈與合同上只說給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加有說明的那么這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給對方。
而實際上,贈與是跟繼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于得到財產的方式不同,贈與是在合同成立的時候或是交付的時候同時生效的,而繼承則是在被繼承人死后才生效的,還有就是被贈與人跟繼承人的范圍也不一樣。因此得到的份額是不一樣的。贈與時得到的份額是一個人的話,那就直接是個人財產了,那么離婚是不會分割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
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擴展資料: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如未約定歸屬的,屬于夫妻一方婚后個人財產:
1、 一方婚前的財產。
2、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 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4、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婚后財產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的一般原則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復雜性,生活中的夫妻雙方很難達到條件相等的情況,總會發生一方較弱、一方出軌、一方家暴等等情況。
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時,按照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婚后財產分割并非像法律規定的那么簡單,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針對部分配偶給小S買車買房的情況下,夫妻離婚財產怎么分配呢?這樣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利要求返還。
針對部分配偶給小S買車買房的情況下,夫妻離婚財產怎么分配呢?這樣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利要求返還。
(一)財產分配
1、離婚后財產及債務如何劃分?
取了結婚證后,財產一般都是共同財產,債務也是共同債務。
2、雙方婚前財產,歸各方所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關于離婚后的財產分割問題,除了重申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以及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給予適當幫助外,還做了兩個特別的規定:
1)財產補償問題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予以補償。
2)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問題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孩子歸屬問題
1、根據《婚姻法》的36條和37條規定的原則,解決離婚孩子撫養問題應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2、一般情況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離婚,對于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法院根據孩子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5、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