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產作為訴訟保全擔保需要評估嗎??
需要評估公證的.
一般不用,但是法院需要了解一下房產的市場價值。
你好,一般不需要
離婚財產保全需要擔保嗎求答案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提供擔保。擔保可采用現金、實物、信譽三種方式。
(一)當事人以現金擔保的,應按財產保全標的額的30%交納保證金;
(二)當事人以實物擔保的,應提供價值相當于保全標的額50%以上的房地產或者機動車作擔保;采取異地扣押措施的,以及凍結被申請人股票帳戶或資金帳戶、期貨合約等具有高風險性資產的,應當提供價值相當于保全標的額80%以上的房地產或者機動車作擔保。當事人以實物擔保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產或者機動車權利人出具的擔保書,擔保人的工商登記資料或者身份證。
2、房地產或者機動車的權利證書。以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權證原件及房地產登記機構出具的房地產登記材料;以機動車擔保的,提供機動車登記證原件、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原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原件需交人民法院核對)。
3、以實物擔保的,該實物上不得設有抵押等他項權利。
(三)當事人以信譽保證的,應當以當事人以外的法人為保證人。保證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交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擔保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最近一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以及基本帳戶開戶銀行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保證人的注冊資金和凈資產額均不得低于財產保全標的額。
保證人提供虛假資產負債表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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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財產保全,被申請人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請用房產擔保置換法院凍結的現金
民事訴訟中,申請人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凍結了被申請人在銀行的現金存款?,F被申請人擬用其所有的等值的房產置換被凍結的存款,將存款另作他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有何法律依據? 在民事訴訟的財產保全中,被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用房產擔保置換法院凍結的現金,但是否同意要由法院來裁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財產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擔保財產且有利于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變更保全標的物為被保全人提供的擔保財產。所以,被申請人有權向法院申請用房產擔保置換法院凍結的現金,但是,這種情況顯然不屬于“財產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擔保財產且有利于執行“的條件,因此一般情況下,法院也不會同意用房產來置換被保全的現金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六十七條 財產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擔保財產且有利于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變更保全標的物為被保全人提供的擔保財產。
法院一般不會同意你置換。因為待案件審結生效后,查封的現金馬上可以用于償還債務。而置換后的房產如果被申請執行人不自覺履行,還需要進入評估拍賣。
符合法律規定,只要被申請人提供足夠的擔保,人民法院應該解封的,這是民訴明確的規定
可以有
做財產保全申請的擔??梢杂盟说呢敭a嗎 別人提供了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申請財產保全時,法院會需要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申請人沒有足夠的財產作為擔保,是可以以其他的財產作為擔保的。
司法實踐中,申請人以他人財產作為擔保的,需要由財產所有人本人向法院出具一份書面的聲明,該聲明的意思就是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給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錯誤保全,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愿意以自己的財產承擔該損失賠償責任。
可以。保全申請人可以提供案外人的財產,作為保全擔保物。
但是,案外人必須作為擔保人在保全擔保書上簽字(如產權人有配偶,需經由配偶書面同意),并提供房產證的原件。必要時,法院會對擔保房產采取查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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