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屬于遺囑中的一種類型,也是最簡單的一種遺囑,在生活中極為常見,那最簡單的遺囑怎么寫?有效的自書遺囑需要哪些條件?書寫遺囑,首先要寫明遺囑人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等信息。接著寫:在此立遺囑,對本人所有的部分財產,作如下處理:一、我自愿將下列歸我所有的財產遺留給某某某,下面就寫明財產的詳情,比如一臺電視機、或者一個冰箱等等。 二、我自愿將下列歸我所有的財產遺留給另一個人誰誰誰:照樣也要寫明財產詳情,比如一輛車等。三、本遺囑委托某某某為執行人。最后,遺囑人簽名。至此,一份簡單的自書遺囑就完成了,但是寫完了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還需得滿足以下條件: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5、遺囑中處分的財產只能是個人所有的財產。不得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老人如果意識清醒,建議你們去公證處做個遺囑公證;
如果不愿意做公證,可以去找律師做個見證;
前兩條都不想采納,就只能讓老人自己手書遺囑,最好找兩個比較中立的見證人,同時建議在書寫遺囑的當天去醫院給老人出個意識清醒的診斷證明,和遺囑一起保存,以免以后有爭議說不清。
自書遺囑屬于遺囑中的一種類型,也是最簡單的一種遺囑,在生活中極為常見,那最簡單的遺囑怎么寫?有效的自書遺囑需要哪些條件?書寫遺囑,首先要寫明遺囑人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等信息。接著寫:在此立遺囑,對本人所有的部分財產,作如下處理:一、我自愿將下列歸我所有的財產遺留給某某某,下面就寫明財產的詳情,比如一臺電視機、或者一個冰箱等等。 二、我自愿將下列歸我所有的財產遺留給另一個人誰誰誰:照樣也要寫明財產詳情,比如一輛車等。三、本遺囑委托某某某為執行人。最后,遺囑人簽名。至此,一份簡單的自書遺囑就完成了,但是寫完了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還需得滿足以下條件: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5、遺囑中處分的財產只能是個人所有的財產。不得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老人寫遺囑怎么寫有效?
房產遺囑也是遺囑,《繼承法》中認可的有效的遺囑形式只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緊急情況下)五種形式,并要求附隨立遺囑人或見證人親筆簽字。
五種形式的遺囑,不管哪一種,格式不重要,只要遺囑中不缺少相應的要件,就可以認為是有效的遺囑。五種形式的遺囑要求如下:
1、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公證遺囑的主要內容:
①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②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③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④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⑤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特別注意: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后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2、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書遺囑可按照下列程序訂立:
①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偽造、篡改、添加遺囑內容。
②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訂立遺囑的時間對遺囑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后的書面遺囑為準。同時,訂立遺囑的時間有時也可證明遺囑內容的真偽。
③遺囑人親筆簽名。
④自書遺囑中如需涂改、增刪,應當在涂改、增刪內容的旁邊注明涂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涂改、增刪處另行簽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表示,有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3、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制假遺囑弊端的發生,《繼承法》第17條第4項明確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采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制作完畢后,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并由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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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口頭遺囑
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5項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由于口頭遺囑有易于被篡改和偽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后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繼承法》對口頭遺囑作了以上限制性規定。
老人家對自身房產以訂立遺囑形式作出安排的,為使遺囑內容有效且能夠得到執行,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內容:
一、有效遺囑的要件——立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
1.如老人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單個立遺囑人只能處分房產的50%產權。如果無權處分的,可能導致遺囑部分無效。
2.立遺囑人要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3.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4.要為無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留下必要的財產。
二、遺囑形式的選擇——公證遺囑效力最強
1.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類型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五種形式,原則上遺囑人根據需要選擇遺囑的形式就可以,但房產屬于家庭重大資產,五種類型遺囑中公證遺囑效力最強,建議處置房產時訂立公證遺囑為宜,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三、房產遺囑內容要點
1.立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2.遺囑處分的房產狀況(房產名稱、地址、房產證編號、是否共有、抵押等);
3.對房產的具體處理意見(由誰繼承、具體份額分配等);
4.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5.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房產及處理死亡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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