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土地和房產上了拍賣,不一定意味著公司倒閉或破產,也可能是公司資金周轉困難或經營暫時,導致不能履行債務。公司破產,依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辦理。如果公司破產了,職工代表可以參與債權人委員會,職工的合法權益優先保護。參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八條: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七條:債權人會議可以決定設立債權人委員會。債權人委員會由債權人會議選任的債權人代表和一名債務人的職工代表或者工會代表組成。債權人委員會成員不得超過九人。 債權人委員會成員應當經人民法院書面決定認可。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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