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公正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親筆手寫的遺囑即法律上的自書遺囑受法律保護,有法律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沒有公證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在我國,遺囑形式的分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1、自書遺囑,即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
2、代書遺囑,即由他人代書的遺囑,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有效:
(1)有兩個以上合格的見證人當場見證。
(2)由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
(3)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均須簽名。
以上三個條件缺少任何一個條件均屬無效。
3、錄音遺囑,要使錄音遺囑有效,必須有兩個以上合格見證人在場見證,否則便無效。
4、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也必須有兩個以上合格見證人在場見證,否則也是無效。而當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應屬無效。
5、公證遺囑,對于以上四種遺囑形式,經遺囑人親自申請,可以經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而且公證遺囑的效力優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遺囑。
自書遺囑的效力沒有公證遺囑高,但也為法律所認可。
當然,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我認為您的父親去世后,他的個人財產應由第一順位繼承人所繼承,依《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的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現實中也就是您繼母,您姐姐以及您,并不會牽涉進繼母的孩子(因為根據您的闡述,他對你父親并不存在撫養關系,也沒有盡贍養義務)。
我親筆寫了一份遺囑,請問沒有公證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侵害他人利益,自書遺囑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可采用如下幾種方式:
(一)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公證遺囑的方式是最嚴格的遺囑方式,能確實保障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公證遺囑也是處理遺囑繼承糾
最可靠的證據。
(二)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
囑。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
(三)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它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四)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由錄音機錄制下來的遺囑人口授的遺囑。用錄音遺囑容易被偽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五)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是由遺囑人口頭表達并不以任何方式記載的遺囑。口頭遺囑完全靠見證人表述證明,極其容易發生糾紛。因此法律規定遺囑人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并且必須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你寫的屬于自書遺囑,符合《繼承法》的規定。
繼承法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我自己親筆寫的遺囑,遺囑沒有公證有效嗎
遺囑不是公證才有效,公證遺囑只是遺囑的一種,還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自書遺囑要全文親筆手寫,不需見證也不需公證,后三種要見證人。
當事人自己親筆寫的遺囑,沒有公證,也是有效的。
《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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