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只有老公一個人名字,老婆有份嗎
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婚后購買的財產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夫妻一方可以證明,是以婚前財產購買的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房產證上只有老公一個人名字,如果是婚后房產,老婆肯定是有份的。。。
如果老公是婚前的房產,就是老公一人的,老
婆就沒有分了,不屬共有房產證了。
所以這要看老公一個人名字是婚前或婚后房產,才
能決定有沒有份的。
婚后買房房產證上只寫老公的名字;共有情況注明是單獨所有,房子屬于共同財產嗎?
已經注明是單獨所有,且購房款也是他婚前自有資金支付的,那這房產就不是共有財產。
婚后購房共有情況注明單獨所有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男方有權獨自處置賣買該房產。
《不動產權證書》上,登記有“權利人”,是物權的所有人;“共有情況”欄填寫“權利人”所占份額,當權利人只有一個人(一個法人)時,填寫“全部”或者“單獨所有”。
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是“個人財產”,有時候是家庭共同財產。
婚后付款買房屬于共同財產。房子是結婚后用共同積蓄購買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論該房產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在雙方名下,其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要寫兩個人,名字是共同財產 ,要是寫任何一方單獨的名字。就屬于個人財產
婚后買房,只寫了老公名字,老婆有份嗎?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于婚后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并不是意味著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后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并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后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說得直接點吧,假如離婚,你無權爭取房子的使用權,但按當時房價,你能分得一半價值的錢。
房產證上沒有老婆的名字貌似沒有哦。婚后方如果要雙方都有的話需要拿結婚證等相關證件辦理
婚后買房,不論寫誰的名字,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放心的哈;
最簡單粗暴的證明時間屬于婚后的有力證據那就是結婚證上面的時間.安安心心過日子,創造你們美好的明天!
這屬于你婚后買的房子屬于你們的共同財產。有你的份。
房產證上只寫了老公一個人的名字,老婆有份嗎
婚后買房,房產證上只寫老公的名字,房子屬于共同財產嗎?
是婚前財產老婆是沒份的,建議可以去房管局添加老婆的名字。
如果是婚后財產,當然老婆有份。
結婚后買房,房產證上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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