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奶奶的房產繼承到孫子名下都需要什么手續,以及
孫子女不是老人合法序列繼承人,在老人無遺囑指定子女繼承前提,孫子女沒有繼承權。
需要老人留有遺囑指定孫子女繼承。老人死亡,由孫子女憑遺囑,老人死亡證明,老人婚姻證明,老人名字房產證,辦理繼承公證。
憑繼承公證書,繼承人可以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爺爺奶奶的房產,財產繼承問題
爺爺,奶奶 生前立了遺囑,房產平分給3個子女(即我的爸爸,姑姑,叔叔)。現在爺爺,奶奶都去世了。青島市南公正處的人 說還要 爺爺,奶奶的父母的死亡證明,才可以辦理財產繼承,把財產繼承給 爸爸,姑姑,叔叔。是這樣嗎?由于爺爺奶奶的父母都是建國前就死了的,所以死亡證明難搞到。我覺得既然有遺囑了,就應該按照遺囑行事,即使爺爺奶奶的父母沒死,按照遺囑也沒有繼承權利了,因為遺囑上已經說了財產平分給子女了。父母 和 子女 究竟誰是第一繼承人?如果搞不到我爺爺奶奶的父母的死亡證明,是不是財產就不能繼承給我的爸爸,姑姑 ,叔叔了??為什么非要我爺爺奶奶的父母的死亡證明呢? 希望懂繼承法的達人給予仔細的解答一下,小弟我感激不盡。若回答的好,追加50分。 你好,我是公證處的,我們實務中辦理繼承權公證會碰到類似的情況。
1,按照你的意思,遺囑應該是公證過的遺囑,否則公證處一般不會直接受理辦理繼承。
2,根據《繼承法》規定,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利義務。
3,最重要的問題是:“青島市南公正處的人 說還要爺爺,奶奶的父母的死亡證明”是否合理。
這么做當然是符合法律的,也是非常謹慎的,但是具體到個案中可能就不是很合理。因為根據辦理繼承權公證書相關程序。辦理繼承權是需要提供的是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即需要提供你爺爺,奶奶的死亡證明。
4,不論是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還是法定繼承權公證。公證處都會要求繼承人提供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該親屬關系證明就需要清楚的寫明:被繼承人的父母、子女等的名字、是否健在、死亡時間。
(親屬關系在被繼承人住所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地方政府或者派出所開具)
5,通過親屬關系證明就可以清晰顯示所有的繼承人的情況。(出了被繼承的死亡證明一般是必須的外,其他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可以通過親屬關系得到佐證)
6,而且辦理繼承權公證公證員是必須進行調查,就是說不能憑你們提供的資料出公證書,必須做調查,這是法定的程序。
7,最后,公證員這么要求是最謹慎的,沒有錯。因為現在很多東西可以偽造,假如因為當事人提供假材料結果造成出具錯誤公證書的,公證處會承擔法律責任,而且有很多這種事情發生。
所以你和公證員協商一下,你們去開具一個詳細的親屬關系證明,然后拿到相關部門去確認蓋章。讓公證員認可即可。
8,假如你努力了公證員依然不受理,不給你們出證的。那么你可以找當地的其他公證處辦理,因為每個公證員的認定標準不一樣。所以你不用很緊張。
退一萬步,公證處都不受理,你可以訴請法院。
9,有問題可以和我探討。
(涉及到房屋繼承的過戶等房管局會要求出具公證書或者判決書調解書,否則過不了戶)
《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
如果確實如您所述,遺囑有效,各繼承人沒有異議,幾個繼承人直接寫份協議分配就可以了。即使你們家的財產保存在公證處那,因為我國并沒有強行規定繼承遺產必須要由公證處分配,你們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分配遺產。
遺囑已經寫明了,就要按照遺囑繼承。除非遺囑無效,才會按照法定繼承走,第一順序配偶、父母、子女。有遺囑就跟那個沒關系了,不僅可以只挑幾個或者一個繼承人,隨便指明遺贈給其他人也可以。
除非沒有任何遺囑,或者遺囑被證明是無效的,才會按照第一順序在配偶、父母和子女中分配。已經有遺囑就不會按照這個順序來,而是根據遺囑的規定。遺囑要給誰就給誰,法律尊重個人的自由選擇。
這個案子的關鍵不在于爺爺奶奶的父母有沒有死亡證明,而在于按您的說法,遺囑規定的繼承人就沒有他們。既然遺囑有效,而且肯定沒有爺爺奶奶的父母繼承這一說法,要他們的死亡證明就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意義。
如果遺囑符合法律規定,就算爺爺奶奶的父母健在,也不影響遺囑的效力。即,遺產由你的爸爸,姑姑,叔叔平分。但是,如果爺爺奶奶的父母健在,且沒有生活來源,不論遺囑是否有效,都應該留出他們的生活費后再按遺囑繼承。因此,公證處要求爺爺奶奶的父母的死亡證明是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具體死亡證明可以由爺爺奶奶的父母生前所在的村(居)委會出具一個爺爺奶奶已經死亡的證明,再到派出所確認即可。
如果爺爺奶奶的父母都不在了,就不必去公證處,可以憑爺爺奶奶的死亡證明、遺囑、相關的產權證、三兄妹的遺產分割協議,直接去產權管理或登記機關辦理過戶。
如果遺囑不合法,造成遺囑不成立,則按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沒有第一順序人,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沒有先后順序。
公證處索要曾祖父母的死亡證明是要排除曾祖父母繼承,因為如果曾祖父母還在世,是享有繼承權的。
如果實在沒有曾祖父母的死亡證明,去你們當地派出所戶籍科請他們出具一份證明材料也是可以的。
問題這么多,呵呵,看出來你有點亂了。其實不涉及財產糾紛,不需要那么擔心。
第一、遺產繼承和開具死亡證明沒有什么關系,公證處要這個死亡證明只是因為他們工作上的一些程序要求,遺產你們該繼承還是繼承。公證處不代表政府,很多公證處都是私人開的,和律師事務所性質差不多,不要把公證處看的很神秘。
第二、爺爺奶奶的死亡證明需要開的話,一般應該是民政部門來開。如果實在開不到,那我說個渠道,應該可以開到。通過居委會出證明,居委會很好說話,然后通過居委會的證明在到街道派出所開證明,街道派出所開出來的證明就代表政府了。
第三、爺爺奶奶的父母屬于第一繼承人。你問父母、子女誰是第一繼承人,其實都是第一繼承人,另外還有配偶也是,全部都是第一繼承人。這就是為什么公證處要你們開爺爺奶奶的父母死亡證明的原因,萬一他們沒有死,也是有繼承權的。
第四、開具死亡證明還是有必要的。倒不是因為公證處需要你們開,而是因為其中涉及到以后房產過戶的問題。但是如果怕麻煩,那也可以不去過戶了,自己分了就是。不用理什么公證處。
總的建議是你可以先到民政咨詢下,實在不行就直接找居委會、街道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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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再補充下,上面有人說的到法院打個確權官司,也是個辦法,但是估計你們不太可能采納,呵呵。
房產繼承問題?
首先,房屋的產權歸屬是看房產登記的,產權人是你爸爸,則如果你爸爸去世時你爺爺和奶奶都已經去世的,則奶奶的子女沒有繼承權。
如果你奶奶后于你爸爸去世,則奶奶就有權繼承你父親的遺產;而你奶奶去世后,則你奶奶的子女也可以繼承從你爸爸那里繼承來的遺產(法律上,已經屬于你奶奶的財產了)。
你從小和爺爺奶奶爸爸媽媽住在一起,爺爺是06年去世的,奶奶是20年去世的,房產證上寫的是你爸爸的名字,就房產來說你爺爺的其他子女沒有繼承權,因為房子不是你爺爺奶奶的遺產,房子是你爸爸的財產。
房產證是你爸爸的名字,關你爺爺奶奶什么事,這又不是你爺爺奶奶的房子,不存在繼承的問題。房產權利人以登記為準
你爸爸后于爺爺奶奶去世的叔叔姑姑沒有繼承權。
沒有啊 ,產權人是你父親,第一順位繼承人只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沒有兄弟姐妹啊 。如果沒有父母子女和配偶,兄弟姐妹才有權力
爺爺奶奶房產(遺產)繼承問題
我親爺爺去世后,奶奶嫁給后爺爺,當時奶奶有三子女已成年,后爺爺有三子女未成年(六十年代);我親爺爺奶奶成分高,所有房產被政府沒收,直到2000年政府落實政策歸還一處房產給奶奶,并辦了奶奶一個人名字的產權證,2002年奶奶去世(沒遺囑),2003年后爺爺去世也沒遺囑,請問陳大律師:該房產他們的子女怎么繼承?各人份額是多少?謝謝!以下僅代表個人觀點:
房產屬于你奶奶個人婚前財產,依照法定繼承順位,配偶、子女、父母都享有繼承權,故依你所述,奶奶的三子女加后爺爺,每人各占1/4的繼承份額;
后爺爺死后,其個人所占的1/4份額作為遺產有其三子女(六十年代)繼承。
另外,我國《繼承法》對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是認定有繼承權的,所以上述是一般情況下,若各繼子女有建立撫養關系,分配方案不同。
戶口和爺爺奶奶在一起,是否具有房屋財產的繼承權,如何繼承?
我的戶口和爺爺奶奶在一起,是否具有房屋的全部財產繼承權,如果不能繼承全部,那應該按什么法律程序進行呢?現在如果進行房屋財產繼承公證,該如何去辦理呢?還有就是我伯母一直都想在房產的問題上分的一杯羹,她是否有繼承一部分的權力.我會遇到哪些阻礙呢?真的很急!尋求幫助對于財產繼承,繼承法第十條有如下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這只是法定繼承的順序,如果這位朋友的爺爺奶奶在有遺囑的情況下,那就應該按照遺囑來處理房屋和其他財產;如果沒有遺囑那就要根據繼承順序來辦了,不過鑒于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分割遺產時肯定要考慮到孫子的權益.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戶口,要從實際來看,如果沒有和老人生活在一起,或者沒有什么聯系,即便戶口在一起,也很難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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