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后,賣家想反悔還有可能嗎?
貸款已經下來。我已經繳納了契稅個稅,房主也簽了不動產登記證,現在就等4.19號拿房產證。房主還有反悔的可能嗎?合同已經簽署就有法律效力。
雙方辦理了不動產登記,就發生物權變動效力。意思是辦理了登記,房子所有權就變更到買家名下,賣家不再享有所有權,也就不能處置房產了。所以也就不可能反悔了。
望采納。
只要在房管局簽了過戶,賣家反悔也沒有用了。
理論上,在你繳納契稅的當時,房管局的房屋檔案登記中,房子業主已經換成你了。后期只是等待房本制作打印而已。過戶手續早已經辦理完畢了。
反悔不了呢,除非在花高價買回來
沒有了,房子已經是你的了,請放心吧。望采納
房產贈予過戶后,還可以反悔嗎
房屋贈與后,由于各種原因,贈與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將房屋送給受贈人,法律上是允許的,但也需要分情況討論。如果贈與人反悔的時候,房子還沒有過戶給對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說的“在贈與物實際轉移給受贈人前”,這時候贈與人是有權撤銷贈與的。所謂的實際轉移前,就是指房屋還沒辦理相關過戶,即是說還沒去房管局變更登記。只要贈與財產實際轉移前,贈與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經公證或具有扶貧、救災等公益、道德性質的贈與不能撤銷。第二種情況是房子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那就只有當受贈人出現以下情形時,贈與人可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贈與的權利。(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的;(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如果受贈方違反贈與協議約定,贈與人可起訴要回住房,。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
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一百九十五條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
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公證后的贈與原則上是不能反悔的,因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允許撤銷,如果對方根據贈與合同要求履行,法院會支持對方的請求的。你父母認為你弟弟沒有履行贍養義務,可以要求你父母通過訴訟要求承擔贍養費。關于舉證的責任在你弟弟。司法實踐中贍養的義務一般是通過給付贍養費解決。
不能,除非合同各方另行協商一致等特殊情形。因為正常情況下,房屋既已辦理了過戶手續,說明合同的出賣人和買受人已達成合意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這里主要指房屋買賣,其它情況還可能包括贈與等情形),并且各方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從法律上講,合同已履行完畢。如果一方要反悔,則需另行達成協議。
房產已過戶,賣方還可以反悔嗎
第1:現在正式的公證委托書時間限制只有6個月,你千萬不要因為沒滿5年怕稅高而耽誤過戶導致你6個月內沒過戶你的公證書也只是一張廢紙了。
第2:不懂的人麻煩你不要亂說誤導了樓主,公證書的格式和法律效益是絕對擁有的,而且去年10月份已經出臺新政策,公證書和房屋全權委托的公證書另附加現場監視錄象賣方口錄,如果賣方有想黑你錢和房子的心,你完全可以到公證出吊出備案資料和錄象法律起訴他,你不但不會損失,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第3:我重點提醒下樓主,在第2點我說了(格式)2字 如果你有法律界的朋友請把你公證的委托事項看清楚,你不懂的話一定要問懂的人你的委托事項(也就是格式)是否約束了買賣雙方,如果你格式沒對,我建議你低調處理,不然后果嚴重。
第4:所謂漏洞,現在明文規定的很清楚,公證處給你出現的漏洞,導致你房屋的過戶出現問題,那么完全是公證處的責任,你連公證機關一起送上法庭都可以,但是公證處出現漏洞的幾率比較低,看地方經濟水平和法律意識了。所以漏洞之說,你完全可以放心和無視。
房屋過戶后還能反悔嗎?
我父母已將房子過戶給我了,父母能反悔嗎?不能,除非合同各方另行協商一致等特殊情形。因為正常情況下,房屋既已辦理了過戶手續,說明合同的出賣人和買受人已達成合意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這里主要指房屋買賣,其它情況還可能包括贈與等情形),并且各方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從法律上講,合同已履行完畢。如果一方要反悔,則需另行達成協議。
可以反悔.正常的過戶是先做轉移登記.然后20個工作日交印花稅拿房產證在這期間.如果你父母找個朋友說你父母簽他錢.用此房做了低壓或是擔保.去房地局舉報就可以了.然后你的房子就拿不到房產證了.自然就過不了戶了。
如果是贈送的,可以反悔.其它形式的就不能反悔.
過戶后是不能反悔的了~
房子已過戶還能反悔嗎
買方反悔不買,賣方可以拒絕,買方不得要求返還定金。如果買方在簽約后反悔不愿繼續交易,最好的方法同樣是雙方達成一致和平協議解約,但如果不能協議解約,就要按簽訂的合約解除合同。一般來說,交了定金的,根據《擔保法》,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對于簽約之后的反悔,就算房屋未過戶,守約方都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彌補因毀約方違約所受的損失。賣方反悔不賣,買方可以不答應,并要求賣家賠償。賣方如果想取消,分兩種情況:第一,如果賣方還沒有構成違約,雙方可以進行協商,盡量按合同履行。第二,如果買方不接受和解,此時賣方執意拒不按合同履行,到了約定的日期,不配合進行網簽或審核等,就構成了違約,此時買方可以對賣方要求加價或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的事實進行取證,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的同時并支付違約金。買方均可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其損失構成主要包括:雙倍定金或者違約金、買方已經支付的中介費、房屋的差價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不能了。過戶就是已經給房子落實了合法的新主人(注意:不是非法),也正因為房子已經有了合法的新主人,想反悔就不可以了。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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