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時怎么辦?
老板拖欠工資,已通過法院起訴判決,但公司不執行判決書拒付工資,現已找到法院執行庭但一直未執行怎么辦?老板長期拖欠工資生活無法維持,希望能盡快拿到屬于自己的工資來維持生活。
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時怎么辦?
涉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
法院對拒不執行判決的公司法人是這樣處理的:
公司法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院將其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并對于法人采取強制措施。經公訴機關提起公訴,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并判處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313條規定,被執行人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和裁定的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申請執行人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訴案件立案進行審理。
擴展資料
案例二:
被告人施某某系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昌緣生態農業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昌緣合作社)法定代表人。2012年10月,因工地需搭建大棚種植,昌緣合作社和趙某簽訂了瓜菜大棚施工合同。后在結算工程款的過程中雙方產生糾紛。
趙某將昌緣合作社起訴至法院,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下稱昌江法院)于2014年7月18日作出(2014)昌民初字第268號民事判決,判令昌緣合作社支付趙某工程款1003500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昌緣合作社上訴后,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24日作出(2014)海南二中民三終字第2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昌江法院立案執行后,向昌緣合作社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昌緣合作社仍拒不履行義務,且拒絕申報財產。
針對昌緣合作社及施某某的以上拒執行為,昌江法院于2016年1月20日依法對施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拘留期限屆滿后,被執行人仍不履行。
執行法院遂將施某某涉嫌犯罪的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提起公訴,昌江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施某某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作為被執行人的昌緣合作社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拒絕申報財產,以各種手段逃避執行,而且其法定代表人在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仍不執行,致使申請執行人遭受較大損失,屬于“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同時本案屬于單位犯罪,被告人施某某為單位法定代表人,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對于單位實施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
解讀如下:
一、涉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
二、根據《刑法》313條規定,被執行人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和裁定的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申請執行人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訴案件立案進行審理。
擴展資料:
2007年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下發通知,通知規定下列五種情形將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論處:
(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拒執罪
涉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
根據《刑法》313條規定,被執行人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和裁定的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執行人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訴案件立案進行審理。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以自訴案件立案審理:
(一)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侵犯了申請執行人的人身、財產權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申請執行人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法律問題的解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