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去年民法典草案的規定:產權年限到期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減免會另有規定。 這句話什么意思呢? 簡單說就是,房屋產權到期后會自動續期, 不過是否要續費以及續費是多少? 目前法律并沒有明文規定。具體案例請看視頻描述。
70年產權是指的土地使用權,而房屋使用權是永久的,到期可以自動續期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因為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開發商向政府拿地開始算的,已明確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后可自動續期。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后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至于是否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如到期后國家需要收回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房子70年產權到期了,應該怎么辦?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會自動續期,但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規定:
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第一百三十八條 采取招標、拍賣、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積等;
(三)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占用的空間;
(四)土地用途;
(五)使用期限;
(六)出讓金等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決爭議的方法。
參考資料來源:黑龍江省東方紅林業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因為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開發商向政府拿地開始算的,已明確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后可自動續期。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會被收回嗎?這事沒這么簡單。 首先,70年產權的計算并非從你買房或拿到房產證開始,而是從開發商拿地起計算。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房屋70年產權到期,房子會被收回嗎? 根據去年民法典草案的規定:更多請看視頻
房子70年產權到期了,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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