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于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2.第二種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第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第四、個人所有非營業使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企業、公司房產稅如何計算?其實有三種情況。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屋。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稅的征稅對象。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房產稅的納稅人包括產權所有人、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產權屬于國家所有的,其經營管理的單位為納稅人;產權屬于集體和個人的,集體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
企業、公司房產稅的計算有三種情況:
(1)、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2)、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稅率為1.2%。
(3)、對個人按照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其中,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產余值為計稅依據。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8號)第十五條規定: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3號)規定:為了維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滿足設計要求,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對于更換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在將其價值計入房產原值時,可扣減原來相應設備和設施的價值;對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中易損壞、需要經常更換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計入房產原值。
從價計征的房產稅,對于地下建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2005〕181號)規定: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對于地上建筑,依據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稅。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那么各省市房產原值減除比例都是多少呢?以30%居多。
遼寧省
根據《遼寧省房產稅實施細則》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房產原值沒有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比照同類結構、同等新舊程度的房產核定。
工程尚未決算已經投入使用的新建房產,依照基建計劃價值減除30%后的余值計稅;沒有基建計劃價值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核定。工程決算后,依照入帳的價值計稅;已按計劃價值或核定價值征納稅款的不再退補。
出租的房產,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山西省
1980年以前的房產扣除原值的30%,80年以后的房產扣除原值的20%。
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四條:依照房產余值納稅的單位和個人,按下列辦法計算繳納:
一九八0年底以前修建的房屋,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算繳納;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以后修建的房屋,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二十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沒有房產原值的,由當地稅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
對改擴建或裝修后的房屋,應調整房產原值。
廣東省
全省統一30%。
按照《廣東省房產稅施行細則》,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在帳簿記載的房產原值。對納稅人未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記載,房產原值不實和沒有原值的房產,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時期的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江蘇省
《江蘇省房產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我省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扣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江蘇省房產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根據《條例》第三條規定,我省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扣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沒有房產原值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會同建行、城建、房管等有關部門參考當地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浙江省
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沈陽市
根據《沈陽市房產稅征收管理辦法 》第四條,房產稅依照原產值一次減除扣除額后的余值計算,具體方法是:
(一)一九八○年以后建造的房屋,一次減除原值百分之十的扣除額;
(二)一九六○年到一九七九年建造的房屋,一次減除原值百分之二十的扣除額;
(三)一九五九年以前建造的房屋,一次減除原值百分之三十的扣除額。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5-06-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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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如何計算?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于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2.第二種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四、個人所有非營業使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其他城市2013房產稅征收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6-07-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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