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有欠條,有明寫抵押物,現已超期了,我該怎么去做
欠錢不還,有欠條,有寫理抵押物,但如果抵押物不足以他的欠錢,你可以到法院去申請拍賣他的財產。但如果超期了你就危險了,因為法律有可能已經保護不了。
唉,這樣的事情最頭痛了。不知道怎么辦。
欠錢不還。有欠條,有明寫顯抵押物,現已超期了。要是錢不多的話,那就給對方一點時間,要是錢多的話,實在還不起,那就按欠條怎么寫的做吧。
注意訴訟時效,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內處理。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找債務人要求還債,不還的話,到法院起訴,查封抵押物,抵押物不足以抵償債務的,可以在起訴前請求法院進行財產保全。
欠條上寫欠款用房子抵押。且沒有抵押手續,欠條名字錯誤,但是有指紋對方也沒有房產證請問有法律效應嗎?
1、首先來說第一個問題,欠條上名字錯誤只要有借款人的手印也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2、欠款人用房子抵押,但是沒有房產證這個也是無效的抵押,這個就證明不了房子是欠款人的,所以沒有用的;
3、所以你再想別的辦法讓欠款人抵押吧。
首先要搞明白房子的產權,沒有房產證是因為此房是小產權還是大產權暫未下證。
如果是小產權,可直接去村委辦或上述管理單位辦理“更名”手續;如果是大產權,可用購房合同在房管局辦理抵押。
根據借貸經驗,只要強占了房產才能獲得主動性!
寫借條欠錢未還用房子抵押,現被起訴會有什么后果?
很高興與你共同探討問題。
一、被起訴后,法院會判決將房屋折價、變賣或拍賣用于償還債務,如果房屋變現后價值大于債務額,那么差額歸你,否則要繼續以其他方式償債。
二、在此特別提醒你,當事人約定不能償債時抵押物歸債權人所有是無效的,因此當你預估房屋價值遠高于債務額時,不要迫于對方壓力直接將房屋歸其所有,而應通過訴訟方式變現或共同協商房屋價格以物抵債。
起訴法院肯定會判你敗訴還錢,如果你只有一套房,這套房子抵押是無效的,法院不會執行將房產用于還債。如果你還有其他房產,這套房就會被判抵押還債!!
抵押已辦理抵押登記的話,如果法院判決償還借款后沒有執行的話,是會被處理用于抵押的房子的。
如果抵押的房屋尚未辦理抵押登記,則是否處理房屋要根據具體的案情和房屋的權屬狀況處理。
既然對方已經起訴,建議委托律師代理訴訟,也可以與對方協商解決。
你會被判決返還借款,若不還將會強制執行,你的房子可能會被拍賣。
如果不及時還錢的話,法院可能會按當時的合同執行
欠錢人就一套樓房她欠條寫還不上錢房子抵押我要起訴法院會怎么判
這個欠條去公正了嗎 還有就是 欠條上寫的明確嗎 地址門牌號 起訴也是按一個期限 還錢
欠債人只是在欠條上以房屋抵壓我現在要房子合法嗎?
欠債人借錢時寫的還不上用房子抵押,現在他還不上可以去收房子嗎我欠債人到期不能還款。你現在要抵押物也是合法的。如果對方不給房屋,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訴。
你好,從你提供的信息看,對方借款是以房屋進行抵押的,如果欠債人不能按時還清欠款,你是可以申請凍結房產,并進行拍賣拿回自己的欠款的。
這種數目比較大的欠帳,應該有證人及雙方簽字畫押,以免引起更大爭執糾紛,涉及到房產的都要慎重,最好有公證才行,對方如果同意就好解決了
按照你們約定的條件,他確實還不上錢,可以用房子來作為自己的補償,只要去公證處公證,把房子過戶給自己就可以了
當然可以,只要欠條有東西抵押,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還款,就可以去收抵押的東西,合情合理。
相關推薦:
離婚房證更名(離婚后房產證能否進行更名)
房屋賠償方案(房屋拆遷如何獲取補償)
兩套房子離婚(兩套房子離婚怎么分配)
工程傷殘賠償(工程車致人殘疾的賠償問題)
立案前退回的(詐騙罪立案前把錢退回的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