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強制執行可以執行車牌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法院強制執行車,是把車進行拍賣,然后把拍賣得來的錢用來賠付你。并且車牌不屬于商品,不能作為標的物拍賣。您可以和對方協商,看看能不能達成所愿。協商不成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看看對方還有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車牌不是被執行人的名字,但使用權是他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車牌不是被執行人的名字,但使用權是他法院能強制執行嗎不能,只能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車輛使用權這個無法折算成貨幣,強制執行必然侵害車輛所有人的權利。
我三年前買了輛抵押車,抵押銀行,現被法院找到查封,但由于法院是異地的,車沒讓法院拖走,我開走可以嗎
三年前買了輛抵押車抵押銀行,現被法院找到查封,但由于法院是異地的,車沒讓法院拖走,開走需要注意查封期間是否限制車輛使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沒有限制,車輛所有人可以正常使用。如果進行限制,開走車輛就屬于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
查封車就是由于經濟債務糾紛等原因被法院禁止辦理注冊、變更、轉移、抵押解押、注銷、質押解除質押的車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車輛被查封說明已經開始強制執行,查封期間不能進行變更手續。被法院查封的財產屬于國家機關管理中的私人財產,除車輛所有人外任何人不經合法手續不得占有,實現債權可以通過起訴等法律手段進行實現,而不能通過盜竊涉案物品的非法方式實現。法院查封車輛的,可以只查封車輛登記,查封后,車輛不得再辦理轉移或者抵押等手續,不影響車輛使用,汽車所有可以依法使用。被執行人在法院規定的執行期限內不執行的,法院將強制拍賣該查封的汽車,以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如果查封時限制車輛使用,可以在查封的同時,將車輛扣押。如果法院扣押車輛的,車輛將不能再使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二條 查封、扣押的財產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不宜由被執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請執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執行人保管的財產,如果繼續使用對該財產的價值無重大影響,可以允許被執行人繼續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請執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想買輛抵押車,如果這車是法院查封的被交警看到的話會扣下,因為法院查封車私自變賣和過戶是無效的,不能完善車輛的手續。
查封的車輛未經法院處理,不能買賣、過戶,法院解封或者經法院評估拍賣的,可以過戶,正常使用;
法院為減少損失,一般查封車輛不影響其運營,若運營導致車輛價值明顯減少的,未提供擔保,法院會限制其上路,違反法院規定會進行拘留罰款。
1.被法院查封的車輛,不能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已經辦理了的,屬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
2.若購買被法院查封車輛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收回被查封的車輛;
法院查封車:
院把車扣留,以保證債務人履行法院判決,若債務人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將車拍賣。
按法律程序上來說是不能的,只要是法院查封的車是不能開的,除非解封只要上路了被查封的當地法院查到或則看到那是要拘留和罰款的!
法院可以執行車牌嗎?
法律分析:車牌不是財產,可以執行車輛,不能執行車牌。執行手段是拍賣車輛,不會將車輛執行給申請執行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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