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房二賣的所有權歸屬的確定:一、出賣人先后與兩個不同的買受人訂立合同后,對后買受人履行了合同義務,辦理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xù)的情形。在該情形下,兩個房屋買賣合同均屬有效。二、出賣人將房屋售與前買受人并辦理了產權過戶登記之后,又與后買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法律分析:一房兩賣房子的歸屬具體如下:1、已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的,房產歸登記的買受人所有。2、買受人均未辦理商品房過戶登記手續(xù)的,歸已經辦理商品房預告登記手續(xù)的買受人所有。3、既未辦理產權登記,又未辦理預告登記的,歸已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買受人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xié)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xié)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fā)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法律分析:1、在一房二賣中,出賣人先后與兩個不同的買受人訂立合同后,對后買受人履行了合同義務,辦理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xù)的情形。
在該情形下,兩個房屋買賣合同均屬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該合同中的買受人已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
2、在一房二賣中,出賣人將房屋售與前買受人并辦理了產權過戶登記之后,又與后買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的情形。
此時,由于房屋產權已經過戶,出賣人已非房屋所有權人,出賣人系出賣他人之物。違反《合同法》規(guī)定,即屬于無權處分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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