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逾期可以退房嗎
可以退房,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給開發商發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后三個月合法期限內開發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有時候,延期交房的業主得到的實際賠償比因延期交房而造成的損失要低很多,但也有的業主會要求退房。
購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1、購房合同無效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
(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主要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2)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雖然時有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但實際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是購房者對開發商存在欺詐故意與欺詐事實舉證困難所致。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并予以簽字認可。
2、套型誤差導致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3、面積誤差導致退房
即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達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約定具體的比例,按照有關規定,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
4、變更規劃、設計導致退房
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或者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開發商未能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而導致退房
主體結構指的是承重墻、梁、柱等,如果發生地基基礎的沉降超過允許變形值,鋼筋混凝土構件產生變形、裂縫,磚石結構沒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等質量問題,并經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當然,對于一般的門窗、墻壁等方面存在的質量問題,除非雙方有明確約定,否則,購房人無權僅據此退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嗎
可以。
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給開發商發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后三個月合法期限內開發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法律上,如遇到延期交房問題,先看購房合同中的約定條款,有的合同中會規定開發商延期多少天購房者可解除合同。購房者可以決定行使這個解除權,也可以決定不行使。若合同中沒有關于退房的相關約定,達到了一定的條件購房者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若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可催告開發商要求對方趕緊交房,如果超過了3個月開發商還是無理由延期,那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并賠償損失。
延期交房如何退房
(一)先解除購房合同,由開發商退還業主全部購房款、利息及其它辦證費用,然后,由業主到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將剩余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二)業主先到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將剩余貸款本息提前還給銀行,然后,業主再同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退還業主全部購房款、利息及其它辦證費用;
(三)業主與開發商達成退房協議,開發商將首付款、已還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費用返還給業主,業主欠銀行的剩余貸款本息也委托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開發商逾期交房可以申請退房嗎
逾期交房不可以直接起訴退房。
逾期交房不可以直接起訴退房,需要經過數次催告才可以提出退房,開發商逾期交房,又不愿意退房,在經過催告后三個月內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同時判決開發商返還購房款,按照合同的約定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開發商逾期交房后將產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1、購房者可以退房:
按規定、在房屋買賣合同中、一方當事人延期履行交付房屋的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還是沒交房的、當事人就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具體而言、經購房者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從開發商被購房者催促交房、并且在被催告后三個月內還是沒交房的、那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購房者沒有去催告的、就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開發商未按約定交付房屋的、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購房者在這個時間內并沒有要求退房、就不能主張退房。
2、開發商要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開發商逾期交房屬于違約、所以需要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計算的、那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嗎-開發商要賠付嗎
開發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延遲交房是指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如果已經在合同中約定開發商延遲交房違約賠償的,合同繼續履行,在合同簽定的延遲期內就不能以開發商逾期交房為由請求解除合同。
房子延期交房賠償方式:
1.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延期交房賠償違約金的標準,應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向買受人承擔延期交付的違約金。
(1)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延期交房違約金標準過高或過低都可以申請調整,開發商若發現當初設置賠償標準過高,可與購房者協商調低,參照同樣地段、戶型面積、樓層房屋的租賃價格調整延期交房違約金的賠償標準。
(2)購房者如發現當初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違約金的賠償標準過低,也可向開發商提出協商提高,參照標準同上。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2.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未約定延期交房違約金賠償標準的,開發商延期交房的仍然應當賠償購房者延期交房違約金。
房子延期交房可以找房管局投訴。按照合同約定,商品房工程質量必須取得工程驗收合格證,并取得交付使用證后方可交付給購房者。所以房屋的交付日期應按照取得交付使用證開始計算,如購買人對房屋質量有疑問,可以申請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確實是開發商原因導致延期交房的,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來執行,以字為據,確實無法解決的,可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還不能解決就只能通過法院。
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超過時間不交房,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過低,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按照購房者的申請要求,適當提高違約金。
如果購房人想解除合同,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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