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售經濟適用房的時候,需要看你家的房子居住是否滿五年,如果滿了五年,那么是可以按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的,出售后需要繳納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如果未滿五年,是不應許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它是有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那么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很多人因為種種原因,在購買經濟適用房以后,都會遇到這個問題,其實根據《關于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號)的有關規定經濟適用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但是在進行買賣的同時,需要符合以下一小條件:
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核手續),由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二、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后,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據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對于如何計算“住滿5年”的時間問題,專家指出:這是已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兩個證件可由購房家庭提供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的居住時間。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于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于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例如同樣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在未住滿5年的情況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價格進行出售。并且,購買此套房屋的購房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后,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到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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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于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征: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擴展資料: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常見的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是家庭成員中有一人是5年以上的本市戶籍;已婚、離異、或大于35周歲的單身,必須無房戶;家庭申請,起房產建筑面積小于48平方米;家庭收入低于本市平均收入的80%。某些具體數字會因為地區的不同有所調整,比如建筑面積的規定有的是48平米,有的是60平米;還有對經濟適用房申請家庭收入水平的要求不同地區也有差異。
經濟適用房申請材料
主要包括《xx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Ⅰ》(原件),申請人、配偶及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校驗原件),申請人戶籍5年以上證明(原件),申請人、配偶及申請家庭成員戶口簿復印件(校驗原件)或有效戶籍證明原件。
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校驗原件),未婚和喪偶提供證明原件,申請人、配偶及申請家庭成員上年度收入證明 (原件),申請人、配偶及申請家庭成員房產狀況證明(原件)。
購買經濟適用房注意事項
1、地理位置。經濟適用房雖然價位較低,但相應的地理位置并不是很好,大多數經濟適用房項目都位于城鄉結合地區,交通并不便利。有些經濟適用房小區到市區的公交線路和可選擇的站點又較少,非常影響購房者的工作以及接送小孩上學。
2、房屋戶型。購買經濟適用房時,先要弄清分攤面積、使用面積等范圍,還要研究所購房屋的戶型,尤其是房屋內部規劃是否合理,功能性如何。現時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包括起居、就餐、廚衛、就寢、儲藏、工作、學習以及陽臺,有條件選擇戶型的情況下,盡可能用專業衡量標準去選擇。
3、合同及補充合同。根據新《合同法》規定中約定優先的原則,在合同或補充合同中的條款一定要簽訂全面。購房者需要充分了解和考察預售許可證、項目施工情況、產權問題。
某些經濟適用房項目是某些單位自建房或聯建房,購買前必須問清銷售許可證和產權等重要情況、物業管理等基礎上,認真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項,并在補充條款中對交房時間、面積誤差、關鍵的配套設施加以約定,并注明開發商在每項違約時的懲罰辦法,必要時請專業律師,考慮清楚了再簽購買合同。
4、交房。房建好后,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和裝修裝飾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開發商交房時記得索要“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兩書。
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區別
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參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屬于商品房范圍。它是開發商開發建設的供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如今,我們市面上買到的一般都是商品房。
經濟適用房的特點:
1、性質:微利商品房,售價低。
2、產權:不完全產權。
3、銷售許可: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證等五證。
4、土地證: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政府批準的年度計劃。
5、價格:政府限價,浮動空間不大。
6、建設標準:戶型、面積、檔次等具有政府指導性。
7、規劃設計:招投標。
8、開發建設:招投標(不得轉包)。
9、工程監理、驗收入住:按國家規定。
10、工程質量:《建筑工程質量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11、物業管理:同普通商品房,偏低,保證基本服務。
商品房的特點:
1、性質:商品性質,售價高低不等。
2、 產權:完全產權。
3、 銷售許可: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等五證。
4、土地證:出讓國有土地使用證。
5、價格:企業自定,浮動空間大。
6、建設標準:企業自定。
7、規劃設計:招投標或議標。
8、開發建設:招投標或議標。
9、工程監理、驗收入住:按國家規定。
10、工程質量:《建筑工程質量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11、物業管理:按國家規定,偏高,服務附加項目多。
12、抵押貸款:按規定,視情況不同而定。
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產權證區別
(一)經濟適用房
建造經濟適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國家以劃撥方式無償給開發商使用的,這就是經濟適用房價格低的主要原因。
根據北京市的規定: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房屋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即可依法進入二級市場上市交易。
上市后,其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這就是說,經濟適用房的產權證書所擁有的權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樣,惟一不同的是,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購買人要按經濟適用房所在地標定地價的10%交納土地出讓金,沒有標定地價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暫按房屋售價的3%交納。
這樣,在辦理完產權過戶手續后,購買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再次交易的時候,就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了。
(二)商品房
商品房擁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包括四個部分:房屋使用權、占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普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擁有全部的這四項權利,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自由的轉讓、出租或贈與,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購買人除稅費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費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經濟適用房 百度百科-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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