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時發生這種物業費糾紛如何處理?
我去年8月租了一套房子,但是與我簽訂合同的是該房子業主的哥哥(暫且稱為甲方),當時甲方說第一年的物業費他已經交過了,但是我住進去以后發現沒有防盜窗,于是我提起裝防盜窗的要求,甲方則說:如果你再簽一年的合同我就給你安裝防盜窗,于是我又簽了一年的合同,并且合同規定我應該繳納衛生費。rn今年的5月份甲方打電話說要我交第二年的物業費,我說合同沒有規定我交物業費,而是規定我來交衛生費,甲方則說:衛生費就是物業費。于是發生了一點不愉快,前幾天甲方說把第二年的租金退給我,于是我同意了,然后我也找到了新的房子。rn今天房子的業主(即甲方的小妹)說要我們把防盜窗帶走,只退租金減去防盜窗的錢;要么我們繼續住,不過所有的物業費都由我來交,關于這個我也咨詢過相關人士,他們說如果合同沒有規定的費用都應該由業主來繳納。rn于是我想起訴甲方,但是不知道勝訴的幾率有多大?也不知道該到哪些部門來解決并且解決的步驟是怎么樣的?rn希望大家幫我參考一下,本人不勝感激如果你與甲方私自簽訂定的合同,有沒有達到合法租房要求呢?
1. 房屋狀況
徐先生在新鎮路上找到一套房子,價錢也合適,沒有仔細檢查便迫不及待地交了定金。但等他進去打掃衛生時,發現廁所漏水,對居住形成很大的影響。退房時房產中介公司百般推脫,后來雖然定金退了回來,但他為此耗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所以在租房之前,要先對房屋的狀況有個初步的了解。
查看房屋狀況時,先對房屋進行簡單的目測,看看其質量狀況如何,如果房屋質量狀況不佳,租金再低也得考慮放棄,因為這關系到日后居住過程中是否安全。同時,還要重點關注門窗,如防盜門性能如何,窗戶是否完好等等,如果不符合安全要求,可以向房東提出更換,以免給毛賊留下可乘之機。
檢查電、水路 電路是不是已經老化,或者其設計是不是能夠滿足大功率電器的使用,水管是否通暢等等,都是入住之前需要詢問或者自己親自檢查的內容。如果忽略了,可能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2. 屋內配置
有些房東為了節省成本,他們在配置家用電器時,可能會前往二手貨市場“淘”一些回來,所以在看房時,一定要對家具也要仔細檢查一下,看看它們是不是使用年限已經超過了規定的期限,向房東了解煤氣用具、淋浴器等使用時要注意的問題等等。
3. 周圍環境
居住的環境很重要,同樣是花錢租房,如果因為環境不好而影響到了生活,那就有些不合算了。看房時,要檢查房子是不是臨近馬路、集市等,門窗旁邊是不是放有垃圾箱,看看自己租住的房子前面是不是有高樓而影響采光等。
4. 聞聞氣味
如果有些房子靠近化工廠或者其他散發異味物體的地方,這也會極大地影響到日后的居住。所以在看房過程中,要將自己的鼻子派上用場,推開窗戶,注意聞聞戶外的空氣是不是有異味。
5. 周邊配套
房屋周邊生活配套設施的多寡,關系到生活的便捷程度,如距離菜市場的遠近,周邊公交線路的走向,超市、大賣場、商場等購物設施的分布,就醫條件的好壞等等,都是要事先經過初步了解的內容。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在聽房東介紹之后,最好是自己親自到周圍轉轉,做到心中有數。
6. 觀察房東
在看房時,還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觀察一下房東。因為在未來租住的一段時間內,租房者不可避免地要跟房東打交道。可以事先觀察一下房東,對他(她)的習性有個初步的了解,以便日后和房東更好地合作。如果是合租者充當的二房東,還要對他(她)的生活習性有個初步的了解,如從事什么職業等等,以免日后同住一屋,影響了自己的生活。
7. 查看租賃許可證
要求房東出示房屋租賃許可證,以確保房東有出租資格。以免租房過程中出現節外生枝的情形。
8. 討價還價
看完房之后,如果對房子沒有別的意見,便要跟房東就租金問題討價還價了。能否與房東在租金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這直接關系到交易是否成功。
房東為了多獲得一些收益,他們可能會提高租金水平,而租房者為了節省開支,則希望租金低一些,這樣兩者便會產生分歧。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雙方要進行很好的溝通。
房產中介給顧客推薦房源時,一般采用量身定做的方式,即顧客先提出自己的要求,中介再尋找合適的房源,這種情況下一般不用就租金的高低而去討價還價,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
在討價還價之前,要先對周邊的房屋租賃市場有個初步的了解,如各種房型、配置的房屋月租金大概是多少,做到心中有底,這樣,才會做到有的放矢,增加成功的幾率。
簽訂合同: 不要忘記登記備案
前面的工作已經全部做完之后,最后一步就是簽訂租房合同了。
雙方應該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合同中要對租賃期限、租金數額、支付方式、房屋用途、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以便日后解決糾紛時有據可依。
同時需要提醒的是,房屋租賃合同應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否則不能對抗第三人。因為房東在與房客簽訂租賃合同后,如果又有他人愿出更高的租金,有些房東在利益驅動下,往往會找借口與老房客解除合同,再把房屋租給后來人。而由于前一個租賃合同未經登記,所以即使上法庭,也不可能勝訴。所以,簽了租賃合同,別忘了去登記。
此外,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登記還可以保證房屋在租賃期間即使賣給他人,房客仍可繼續承租。這樣便可以避免房屋因權屬發生變化而侵害房客的權益。
需要注意:
一、 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二、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
三、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像這樣的有保障的合法租房,你的權益才會最大受到保護,如果你們是私下決定達成協議簽的租房合同是不被法律保護,那你就認栽了!!
物業費誰付 業主 租戶?
在房屋出租的情況下,如果業主和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對物業費的承擔做了約定,就應遵循合同約定。如果合同約定由業主交納物業費,業主便是承擔物業費的唯一主體。但是如果合同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費,業主仍要對物業費的交納負連帶責任。因為,物業的實際使用人雖然獲得了物業服務,但卻不是物業服務合同的當事人,業主仍然是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第一責任人。業主如果與承租人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費,該約定在性質上屬于債務的轉移,如果物業公司對該約定予以認可,應視為業主和承租人之間發生了債務承擔的法律關系,但這種債務承擔并不是免責式。根據免責式債務承擔的法理,如果出現拖欠物業費的情形,物業公司應當直接起訴物業的實際使用人,而不能再向業主主張。而物業費約定的債務承擔是一種并存式債務承擔,業主并不能因為債務承擔而免責,仍然要對物業費負連帶責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業主與物業的實際使用人約定由實際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但業主要負連帶交納責任。如果業主和承租人對物業費沒有約定,則物業費應由業主自行承擔。業主是物業服務合同的主體,有義務交納物業費。如果業主和承租人之間沒有關于物業費的約定,則交納物業費的義務并沒有發生轉移,顯然仍然應當由業主承擔。業主在交納物業費之后,沒有權利要求承租人承擔該項費用。承租人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交納租賃費,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房屋租金即包含了物業費。如果業主認為應由承租人承擔物業費,可以與承租人協商,或以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與承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
拓展資料:哪些人可能需要承擔物業費
1、小區業主。通常情況下,小區入住之時,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便開始為小區業主提供物業服務,而業主在購買房屋之時便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成為了物業服務合同的委托方。作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締約主體,業主有權獲取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也有義務向其支付對價,依照合同約定交納物業費。
2、開發商也可能需要承擔物業費。如果小區入住之時,如果開發商仍然有沒有賣出去的空置房,則這些空置房的物業費應由開發商來承擔。如果開發商已經將房屋賣出去,但是一直沒有完成對業主的交付,則房屋交付之前的物業費也應由開發商來承擔。
3、物業的實際使用人也可能需要承擔物業費。在現實生活中,業主擁有的物業或房屋,不一定為業主占有和使用,而是通過出租、借用等方式交由他人占有和使用。尤其是在大城市,房屋出租的比例甚至大于業主自用的比例。在業主和物業的實際使用人不一致時,業主可以和實際使用人約定,由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的實際使用人便成為物業服務費的交納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并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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