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產一方不同意賣房如何處理
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一、未經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怎么辦實踐中,經常會有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為由,主張其他共有人對外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
對此問題,應區別不同的情形分別處理:1、房屋出售時,權利登記僅為出賣人一人的,基于不動產的公示、公信原則,買受人有理由相信出賣人系房屋的完全權利人,其與出賣人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應認定為有效;但如有證據證明買受人存有過錯,與出賣人惡意串通,損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
2、房屋出售時,權利登記為數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法律規定,在其他權利人事后不予追認的情況下,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但買受人有理由相信出賣人有代理權,符合表見代理構成要件的,應確認買賣合同有效。
房屋共有人有什么權利?房屋共有產生的原因。房屋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對同一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權。房屋產權的共有關系,通常基于下列原因而產生:(1)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購置,如幾個合資人共同購買并按比例分享房屋的所有權;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有勞動收人的家庭成員共同積蓄購買的房屋等。(2)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建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建造并根據約定,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資、出力、出物共同興建;或者一方出資,他方出力、出物;或者一方出資、出力,他方出物共同建造房屋,并按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3)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后,其遺產中的房屋產權不能進行分割時,只能由繼承人共同享有。(4)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受贈,多人共同接受房屋贈與而形成的房屋共有關系。2、房屋共有人的權利(1)要求分出自己份額權按份共有人在不影響整幢房屋經營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額,否則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價補償。(2)處分自己份額權按份共有人對自己享有的份額,有相當于單獨所有權的權利,對按份共有房屋中屬自己的份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進行各種處分,如出賣、贈與、拋棄等。(3)對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額享有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是按份房屋共有人在出賣自己份額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于其他人購買的權利。按份共有人在出賣自己所占房屋份額時,應預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只有其他共有人明確表示不購買,或者其購買的條件不為出賣人滿意時,才可以出賣給其他人,否則其他共有人可請求法院宣告該買賣行為無效。
二、夫妻一方可以抵押共有房屋嗎夫妻一方可以抵押共有房屋。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法律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夫妻對于共同財產有平等處理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共有人不同意分割房產怎么辦
但有的房子中有可能這個房子的產權是屬于共有產權的,這個時候要處置房子的話,必須要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分割房產的話,如何進行處理?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共有人不同意分割房產怎么辦 《民法典》規定,共有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也就是說共有人還是有權利要求分割的,此處不論是占多少份額的權利人,在條件成就的前提下,可以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的訴訟。 共有物分割不僅適用于不動產,還適用于動產。但如果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可能需要對其他權利人進行賠償。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條【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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