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出資買的房子離婚后的歸屬存在兩種情況:第一,男方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歸男方個人所有,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第二,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父母還房貸離婚房子歸誰的確認方式:如果該房屋為父母婚前贈與的,除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外,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即歸子女個人所有。如果該房屋為父母婚后贈與的,除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子女一人的外,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即歸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您好。父母出資時間的不同會產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具體分析如下:
1.婚前,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但是登記在一方名下,視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該財產屬于這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
2.婚前,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登記在雙方名下,可以認定為是父母對雙方的贈與,離婚分割財產時會考慮雙方的貢獻大小、結婚的時間長短等因素,具體確定分割的比例。
3.婚后,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登記在一方名下,有約定按按約定,沒有約定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會根據雙方的貢獻代銷、結婚期限的長短等因素,具體確定分割比例。
4.婚后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登記在雙方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協議中明確贈與其中一方。
以上論述以出資全款為默認條件,如若您所說父母出資指的是父母部分出資,則需根據父母出資的具體情形個案研究,建議您就具體細節咨詢律師,若您需要更深入的法律幫助,您可聯系我們進一步溝通。
相關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29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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