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如何維權
眾所周知,強拆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那么,暴力強拆可能觸犯哪些法律呢?受到侵犯時,又該如何維權呢?
小葉為您解答:
首先,暴力強拆違反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擁有拆遷權的只有法院,那么凡是其他主體實行的拆遷行為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輕者違法,重者犯罪。
其次,在一定程度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具有社會危害性,追究其刑事責任或構不成刑事責任也應當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眾所周知,強拆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那么,暴力強拆可能觸犯哪些法律呢?受到侵犯時,又該如何維權呢?
楹庭律師為您解答:
首先,暴力強拆違反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擁有拆遷權的只有法院,那么凡是其他主體實行的拆遷行為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輕者違法,重者犯罪。
其次,在一定程度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具有社會危害性,追究其刑事責任或構不成刑事責任也應當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然后,暴力強拆可能觸犯《民法通則》、《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國家民事法律,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等。
最后,暴力強拆可能構成《刑法》293條尋釁滋事罪、234、235條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過失致人重傷罪、232條、233條故意殺人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245條非法侵入住宅罪、275條故意毀壞財物罪。
若在拆遷過程中,采用聚眾鬧事,打砸等方式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的,可能構成《刑法》290條和291條規定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在拆遷過程中,為了達到迫使被拆遷人搬遷的目的,時常出現綁架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239、238條規定的綁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然后,暴力強拆可能觸犯《民法通則》、《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國家民事法律,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等。
最后,暴力強拆可能構成《刑法》293條尋釁滋事罪、234、235條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過失致人重傷罪、232條、233條故意殺人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245條非法侵入住宅罪、275條故意毀壞財物罪。
若在拆遷過程中,采用聚眾鬧事,打砸等方式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的,可能構成《刑法》290條和291條規定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在拆遷過程中,為了達到迫使被拆遷人搬遷的目的,時常出現綁架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239、238條規定的綁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房子沒有經過同意被強拆怎么辦
一、房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強拆怎么辦?
房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強拆的維權方式如下: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并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的補償。在農村房屋被強拆解決的時候有專業人士幫忙的話,在拿維護個人利益上面將會更加有利。
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對于拆遷的規定
第六條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
第七條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八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第九條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
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
第十條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不得接受拆遷委托。
第十一條拆遷人委托拆遷的,應當向被委托的拆遷單位出具委托書,并訂立拆遷委托合同。拆遷人應當自拆遷委托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將拆遷委托合同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
被委托的拆遷單位不得轉讓拆遷業務。
法律依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拆遷部門強制拆遷時,被拆遷人對強制拆遷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農村房子被強拆要找誰投訴
農村房子被強拆要找公安機關、拆遷部門以及人民法院投訴。被拆遷人遭受到非法暴力強拆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向拆遷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強制拆遷聽證的原則是什么
舉行聽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原則。公開是聽證程序順利進行的前提條件,也是防止用專橫的方法行使權力的有力保障。具體而言,公開原則要求聽證程序公開進行,舉行聽證會之前應發出公告,告知利害關系人聽證程序舉行的時間、地點、案由等情況;允許群眾、記者旁聽,允許記者采訪報道;在聽證過程中,當事人有權在公開舉行聽證的地點進行陳述和申辯,提出自己的主張和證據,反駁對方主張和證據;
2、職能分離原則。職能分離原則是指,在聽證過程中從事裁決和審判型聽證的機構或者人員,不能從事與聽證和裁決行為不相容的活動,以保證裁決公平;
3、事先告知原則。舉行聽證,作出強拆決定前,應當告知相對人聽證所涉及的主要事項和聽證時間、地點、以確保相對人有效行使抗辯權,從而保證行政決定的適當性與合法性;
4、案卷排他性原則。案卷排他性原則是在正式聽證程序作出的決定只能以案卷為根據,不能在案卷以外,以當事人未知悉和未論證的事實為根據。目的是保障當事人有效行使陳述意見的權利和反駁不利于已證據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房子被強拆了怎么舉報
房子被強拆了的舉報方式如下: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并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及早求助律師,并向法院提起訴訟;
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和維權,取得合理的補償和賠償。
賠償如下:
1、可以要求支配建筑材料;房屋被依法強拆,但建筑材料仍然是拆遷戶的合法財產,拆遷戶可以要求自行支配,通過變賣、再建等方式挽回損失。實踐中大部分強拆過后,政府為了清理拆遷現場會把建筑材料統一清理,這是損害拆遷戶合法財產權益的行為,如果未能阻止,拆遷戶可以要求政府賠償相應的損失;
2、可以要求破壞建筑內財產的賠償;依據法律規定,執行強拆需要對房屋內的財產進行清點并列出清單,這是因為房屋內的財產仍然屬于拆遷戶的合法財產。如果遇到未清點財產就執行強拆的情形,可以將其定性為違法強拆,要求賠償;
3、可以要求拆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費;廣義的拆遷補償費包括房屋拆遷補償款、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費,在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后,房屋拆遷補償款是拿不到的,但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費不得因房屋被定性為“違法建筑”而拒絕支付;
4、可以要求賠償其他合法權益的損失;在拆遷過程中,如果政府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造成了拆遷戶其他合法權益的損失,拆遷戶也可以要求賠償。當然,該賠償的主張要在一定程度上遵循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要結合雙方的過錯分配責任承擔的比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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