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需要給租戶賠償嗎
如果承租人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和辦理了營業執照,而且該門面的手續齊全正規合法,承租人是可以得到拆遷補償的。這個補償承租人是需要與出租人協商解決的,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商鋪拆遷,租戶就一定會有賠償的,對于給承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承租人是可以要求出租者承擔賠償責任的。
任何地方進行拆遷,都要將拆遷補償辦法進行公示。對于拆遷中的裝修費補償,承租人是能夠得到一部分的,拆遷辦應與房東或承租人商量裝修補償費,雙方進行評估,評估下來,應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當初裝修的花費,也應得到相應的補償。
一般來說,商鋪拆遷時,承租人獲得一定補償需滿足以下條件:
1、要具有合法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上注冊地址要與實際經營地址一致。如果被拆遷房屋注冊地不是營業執照所標明的地點,一般征收方不按企業標準賠償。
2、在承租期內。注意根據《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所以沒有續簽合同但繼續使用的仍在租賃期限內。
3、正常納稅。這里商鋪承租人要注意,商鋪偷漏稅行為會影響拆遷補償。
4、租賃的房屋為合法建筑。即房產證、土地證證件齊全,歷史原因造成的證件不全,無相關證件的情況除外。
公房承租人和同住人動遷款分配
法律分析:承租人、同住人之間,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則取得拆遷補償款。有下列情況除外: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屬于年老體弱,缺乏經濟來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補償款,無法購得房屋保證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
3.對公房內居住的未成年人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承租人和同住人是否均分拆遷補償
通常請況下,承租人和同住人均分拆遷補償。 同住人,是指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他處雖有住房但居住困難的情況,是指在他處房屋內人均居住面積不足法定最低標準的情況。這里所指的他處房屋的性質,僅限于福利性質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計劃經濟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資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單位的補貼所購買的商品房,公房被拆遷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資的產權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購買的產權房等。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不能被視作同住人,無權分得公有居住房屋拆遷貨幣補償款: 1.將本來享有的他處公有住房權利(本解答第二條所列的住房困難的情況除外)予以處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2.獲得單位購房補貼款后已有能力購房而不購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本市他處公有房屋拆遷中取得貨幣補償款。 你先按照上述標準判斷一下,如有需要。
相關推薦:
建筑工程承包(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內容有哪些)
工程監理費(工程監理費如何收取)
工程欠款糾紛(工程款糾紛解決途徑是什么)
建筑施工合同訂立的程序(簡述訂立建設工程合同的程序)
建筑工程招標(建設工程招標的種類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