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權收回農民的自留地嗎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村集體是不能收回自留地的,除非是自留地出現了某些情況,村集體有權利收回。比如自留地連續2年拋荒棄耕、自留地使用者家庭進城落戶、自留地使用者家庭消亡、國家或集體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自留地、村民自愿交回自留地等情況,村集體就能收回自留地。否則,村集體是不能無緣無故的收回自留地的。如果自留地被村集體強制或是隨意收回,自留地使用者可以去相關部門舉報。
1、農村自留地村里不能收回,承包地可以收回。
2、自留地如果改變,必須得通過村民自治委員會,群眾大會討論,絕大多數同意改變,才可以改變調整,但只能根據現有人口進行調整,不能收回。
3、根據國家政策,使用年限應該是三十年。
4、中國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按政策規定分配給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場均屬于集體所有,其成員只有使用權,不得出租、轉讓或買賣,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農業生產用途。自留地生產的產品歸農民自己支配,國家不征農業稅。自留畜也歸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規定的免征點以內不征稅、不派購。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場的經營權受國家保護,不得隨意侵占。
村民自留地可以在本集體內出租。農村自留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可以進行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價款,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村集體有權收回農民土地嗎
村集體有權收回農民土地嗎一、村集體有權收回農民土地嗎
1、村集體沒有特殊情況下不能收回農民的土地。在正常的承包期內土地屬于農民自己所有,在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國家不收回承租土地的使用權。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提前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權,但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并給承租人以合理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條
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二)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二、宅基地國家有權收回嗎
國家有權收回宅基地,但并不是隨意收回,比如為了建設公共設施或者公益事業建設而需要土地的,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的,或者搬遷到其他地方而不用土地的土地,村委會會向人民政府批準,然后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如果是承包期內的土地,發包方就不能收回,除非在承包期內,全家戶口遷往城市并轉為非農戶口時,或者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員去世了,那國家就有權收回。
如果集體土地被個人占用怎么辦?
如果集體土地被個人占用的處理方式是: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我國的集體土地的使用以及所有的規定中,如果是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一、如果集體土地被個人占用怎么辦? 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或去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 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擴展資料: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占用土地以及超過批準的數量多占土地的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構成: (一)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 (二)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的;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 (五)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等。二、集體土地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國家和集體才能所有,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的使用權是多種多樣的,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應當注意相關的土地的用益物權的規定,保護自己的權益。
村集體土地被個人占用怎么處理
村集體土地被個人占用怎么處理一、村集體土地被個人占用怎么處理
1、村集體土地被個人占用處理如下:
(1)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2)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條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后,再簽訂承包合同。
二、非法占用土地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1、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
2、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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