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遇到釘子戶怎么辦
法律分析:1、拆遷人依法提出強制拆遷申請。提出強制申請時,應當提交7種資料,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被拆遷人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或補償資金證明。被拆遷人拒絕接受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作出行政強制拆遷決定。市、縣人民政府收到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行政強制拆遷申請后經過審查,對應當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應作出書面的準予行政強制拆遷決定書,同時責成被拆遷人所在地的有關部門(執行部門)實施強制拆遷,強制拆遷決定書應載明行政拆遷的日期,該日期不得少于15日,以便督促其自動履行搬遷義務。該裁決書已按送達方式送達。
3、進行執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拆遷房屋及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并作好執行筆錄。該筆錄應由執行人、見證人(在場人)、公證人簽名。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海珠之眼釘子戶最新解決辦法
廣州“珠海之眼”釘子戶,100萬都不肯拆,
在發展較為快速的城市,“拆遷”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但每個城市都會出現那么幾個固執的居民,死活不肯搬走,這些人也就成了最讓政府頭疼的“釘子戶”。在廣州市海珠涌大橋上,就有著這樣一戶“釘子戶”,逼得橋梁從房子邊上繞行,因為形狀酷似一只眼睛,這戶人家還被戲稱為“海珠之眼”。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這戶人家的現狀如何?點個關注,馬上開講!
中國有兩個“河南”,一個是為人熟知的,在安徽山東附近的河南省,還有一個就是廣州的中心城市之一的河南,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海珠區。廣州是廣東省的省會城市,位于珠江下游,是華南地區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和科教的中心地帶,中國南部戰區司令部就坐落在此。

改革開放以來,中央將深圳、珠海、廈門等城市設立為了經濟特區,讓這些地區的經濟得以快速發展,而沒有被劃分為經濟特區的廣州,則在1984年,被國務院批準成為了首批沿海開放城市,雖然名義上不是經濟特區,但卻享有經濟特區的某些特殊政策。廣州瀕臨南海,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開展對外貿易的重點港市,在明清時期更是中國唯一的對外大港,自此,廣州成了中國通往世界的南大門。
廣州市總面積為7434.4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這里的常住人口數量達到1867.66萬,人口密度達到每平方千米2512.19人,甚至超越了北京。城市發展迅速,代表對土地的需求量越來越大,而廣州的人口密度,又讓房價始終居高不下,這種時候,就會出現“釘子戶”的現象。

被稱為“海珠之眼”的居然是個“釘子戶”?這個“釘子戶”太奇葩了,居然住在海珠涌大橋中間,政府也拿他沒辦法。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12月,廣州市的平均房價為每平方米33378元,環比增長百分之0.25,這樣看,房價好像并不是很恐怖,但今天要說的這個釘子戶,可是住在廣州中心城市海珠區內。
作為市中心之一,海珠區的房價可謂是天文數字,在2021年12月,當地房價均價為每平方米11萬4722元,即使近幾個月來有所下降,但還是沒有跌破十萬大關,稱得上是寸土寸金的地段。海珠區房價如此昂貴,和其地段所能帶來的附加價值有很大的關系。

海珠區是廣州市和珠江三角洲各個地區,以及深圳珠海等經濟特區進行貿易往來的交通要道。區內水路有通往珠江三角洲的港口,還有能直達汕頭、三亞和廈門等沿海城市的碼頭。陸路有12座跨江大橋和市內各區相連,更有廣州地鐵2、3、4、8號線,可以說,無論是區內還是區外,海珠區的交通都非常便利。
而就在2020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的海珠涌大橋中,卻有著一個奇特的景觀。在經過一個彎道時,原本并排的雙向車道突然“劈叉”,繞過了一幢房子之后,再合攏在一起,從高空俯瞰下去,這個轉角就像一只眼睛,自此,幽默的網友便將這里稱為了“海珠之眼”。

走近看看,這是一棟非常破舊的老房子,由磚頭和瓦片建成,外部爬滿了青苔和雜草,地面還是水泥地和土地,看起來已經有年頭了。房子被高高聳起的橋梁緊緊包圍著,留出的過道目測只有一米左右,難以想象,在這里生活會是怎樣的感受。
住在公路中間是什么感受?這戶廣州“最牛釘子戶”可以回答這個問題。這里是廣州市海珠區的環島大橋海珠涌大橋,2020年8月,大橋正式投入使用,全長400米,呈南北走向,共有4條車道。

這條大橋意義非凡,它是海珠環島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據悉,市政府準備將海珠環島路建成一條集交通運輸、旅游觀光、休閑娛樂為一體的標志性道路,計劃全長42.2公里,寬26至40米。
作為環島路中最關鍵的一環,海珠涌大橋的建成,有效緩解了洪德路的交通壓力,讓沿線居民的跨海交通更為便利。而讓大橋分為兩部分的這戶“釘子戶”,原本是屬于革新路海傍外街16號的房子,據悉,造橋前,這片區域共有47戶人家,其中46戶都已經配合搬走,只剩下這一戶人家始終不愿讓步。

據估計,這間房子占地面積只有10平方米,哪怕按照海珠區每平方米11萬的房價計算,這間房子的價值也只有100萬左右,而據周邊的鄰居稱,當初房主獅子大開口,要價400萬才肯搬走,兩邊沒有談攏,這才造成了現在的局面。
但戶主卻并不贊同這樣的說法,他們解釋自己并沒有要過天價補償費,只是對開發商提供的轉移房不滿意而已。事實究竟如何,只怕只有雙方自己清楚,但無論如何,如今大橋已經建成,戶主再想搬遷或是提出其他條件,都已經為時過晚了。

大橋通行后,“海珠之眼”在網絡上一炮而紅,吸引了大量游客前來拍照,政府還在這一小段圍墻上擺上了花朵,這個讓人頭疼的“釘子戶”,居然就這樣成為了網紅打卡點。如今,這戶人家既要忍受橋上嘈雜的噪音和車輛尾氣,還要忍受旁人的指指點點,不知道他們是否后悔過曾經的決定。
遭遇釘子戶到底應不應該強拆
遭遇釘子戶到底應不應該強拆一、遭遇釘子戶到底應不應該強拆
1、遭遇釘子戶不應該強拆,強拆是違法的,釘子戶的建筑不屬于違法建筑,不能強拆。只有屬于違法建筑,才能強行拆除。如果釘子戶違法違紀,政府拆遷人員可以向司法部門申請,同意后方可拆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二、房屋拆遷流程是什么
房屋拆遷流程如下:
1、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2、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3、核通過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
4、發布拆遷通告;
5、選擇確定評估機構;
6、入戶調查;
7、評估結果公示;
8、出具并送達評估報告;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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