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常見的租房糾紛類型
日常生活中,咱們很容易因為溝通不當,或者是行為不當而產生糾紛,這種案例可謂是比比皆是的。而很多糾紛的關鍵所在,便是與利益相關的。就像咱們的租房糾紛一樣,房東和房客的糾紛,也通常是因為利益使然。那么常見的租房糾紛類型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解一下吧!
第一種:關于租金支付方面的租房糾紛。
可以說,這是咱們租房糾紛中常見的,也是發生案例多的情況。那么出現這樣的租房糾紛要如何解決呢?
出現租金支付糾紛后大致會出現三種處理方法,(1)租賃雙方協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時付清租金,要么房東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種情況更進一步,在解決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問題,在分清責任的前提下一并解決,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3)解除租賃合同。這主要是租賃雙方失去繼續履行合同的基礎,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從而終止租賃關系。
第二種:關于賠償糾紛。
房東將房屋租賃給我們,同時,也將房屋中各種配置的設施設備租賃給我們。而在咱們租房的時間里,這些設施設備的損害就與房客有了關系。若是發生損壞的情況,則應該按理賠償。房地產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房屋損壞賠償、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等。從司法實踐看,目前頗有爭議的是租賃關系結束后,房客對房屋所作的裝修如何賠償。對此,法律法規并無明文規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內部對此有審判指導意見,大致內容是,凡是房東同意房客裝修的,無論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東都要向房客賠償經評估后的裝修費的殘值部分,以此體現公平原則;但如果合同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筆者認為,這一規定未必能體現公平原則,因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東又并不需要房客對房屋所作的那些裝修,那么要房東賠償房客的裝修殘值(該殘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則豈非保護了合同違約方而損害了守合同條約方的利益。
居民租賃房屋糾紛有哪些
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違約糾紛:
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約定,長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賃糾紛中最為常見的一類糾紛。這一類糾紛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出租人沒有與承租人簽訂書面合同,只有口頭協議,這是其中的一個原因。此外,合同中對租金約定不明確還有市場價格的變化也是很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的規避措辭。
2、房屋損害侵權糾紛:
這類糾紛是指承租人在租房期間由于不按約定合理使用房產,給出租人帶來房產財物損失的糾紛。當然,也有可能是房屋租賃期間出租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致使出租房屋損毀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在房屋損壞責任上產生糾紛。
簽訂租賃協議時如何防范風險
1、首要的一點是對合同雙方主體資格的審查。首先是對出租人資格的審查,主要看其是否具有房屋的處分權。簡單的方法就是查驗出租人的房屋產權憑證。其目的就是要防止無處分權的人擅自出租房屋。
2、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于房屋租賃合同是要式合同,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訂立書面合同。這是因為雙方當事人如未簽書面合同,就視為事實上的租賃關系,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當對出租房屋的用途予以明確約定,以防止承租人在租賃房屋之后改變房屋用途,比如小區住宅,規定不能做營業用房,承租人租賃房屋后用作營業,可能導致出租人財產利益的損失,卻又不能依據合同追究。
4、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明確租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這是雙方當事人應考慮的重點問題。如有的承租人承受能力有限,如果一次性交納一年或幾個月的房租有困難則可通過合同約定按月交納,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以后就容易產生矛盾。
5、房屋租賃合同對提前解約的情形及條件應有約定。提前解約會對雙方當事人特別是承租人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應當注意防范該風險。正確的方法是,在合同中對提前解約的情形及條件進行約定,以便日后解約事項出現時有據可依。
6、房屋租賃合同需向房屋管理部門進行登記,這是當事人的法定義務。否則將可能承當處罰的法律風險。雙方當時人還應記得在租賃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簽約時間,否則將導致合同無效。
常見的租房糾紛有哪些,要如何避免
法律分析:常見的租房糾紛:一、出租人不是房主;二、出租人亂扣押金;三、因房屋配套設施發生糾紛。避免租房糾紛的方法:一、完備房屋租賃的法律要件;二、租前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租房如何避免常見糾紛?
一、日常租房的糾紛1、房屋內物件損害賠償
剛剛工作的年輕人工作地點不穩定,導致會經常換房租。往往到要退租的時候,房東過來查房,會指出房屋內某某物件損壞,需要賠償。有可能該物件在這幾個月內承租人都沒有碰過,卻被房東一口咬定是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損壞,承租人卻又因為不能提供證據而無法拒絕賠償,經常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2、口頭承諾難以取證
由于租房經驗不足,往往會相信一些房東的口頭承諾。雖然口頭承諾也具有法律效應,但因為取證難、保存難,當雙方發生意見不統一時難以作為證據而帶來糾紛。雙方往往各執一詞,卻又都無法拿出證據而無法拒絕。
3、提前退租,房東要求賠償而不退還押金
很多人因為工作原因或者自身原因,可能與房東約定的租房到期前就要退租,房東因為無法立即找到其他的承租人而白白損失一個月甚至幾個月的租金,所以會要求承租人賠償一定金額,以此來挽回自己的損失。
二、避免日常糾紛
1、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將房內設施及物品都與房東清點好,是否能夠正常使用或損壞都需要在合同里明確標明,最好是列一份清單,這樣對于房東和自己都有利而無一害。同樣,在住進去前,一定要求房東將之前所欠的水電費先付清,并且記好自己住進來的那天的水電剩余。
2、對于房東說的一些小優惠,也一定要求房東寫進合同,不能因為覺得麻煩而省略這一步,到時候等你要求房東兌現承諾時,房東才不至于因為是口頭承諾無法取證而矢口否認。
3、當要提前退租時,一定要提前一個月與房東溝通,讓房東有充足的時間找下家繼續租房,不讓房東有損失,這樣房東才有可能退還全部押金。
三、租房注意事項1、防止假房東
在租房時,要確認房東的身份是否與房產證上一致,防止假房東拿到押金與租金后就消失,從而使自己無辜遭受損失。
2、找靠譜中介租房
很多小中介往往會有很多虛假房源,租房者在簽訂合同后才發現上當受騙,但此時定金押金甚至三個月的房租已交,租房者想維護自己的權利勢必會產生糾紛。這個問題其實也可以有效避免,那就是選房前一定要先仔仔細細看過中介的資質、口碑等,選擇正規的中介,其次就是簽合同前務必看過房源、房產證或房產證復印件或者委托證明,確定該中介對此房屋是否有出租權,還有就是將所有可能出現的問題都寫在合同里,必要時可作為維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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