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的承包期是多少年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 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
草地是指生長草本植物為主,用于畜牧業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體。我國是草原資源大國,天然草原近60億畝,占國土總面積的41.7%。草原總面積僅次于澳大利亞,居世界第二位。從1984年開始,在全國推廣草原承包工作。目前,我國草原承包面積2.08億公頃,占可利用草原面積的76.9%。在實踐中,一些地方對草原實行50年的承包期。
林地是指生長喬木、竹類、灌木、沿海紅樹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跡地和苗圃等。我國林業用地面積38.5億畝,其中集體所有的林地約占59%,國家所有的林地約占41%。林地承包經營政策是我國農村林業的基本政策。到2001年6月,全國集體林地70%已承包到戶,已核發林權證的林業用地面積為33億畝,占全國林業用地面積38.5億畝的85.7%。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為30年至50年。
對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國法律未明確規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草原法也只是規定,全民所有的草原、集體所有的草原和集體長期固定使用的全民所有的草原,可以由集體或者個人承包從事畜牧業生產。國家政策也曾原則規定, 土地承包期 再延長30年不變,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
三、林地的特殊性
首先,林地上一般生長著多年生的喬木、竹類、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種植農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兩季,有的是三季,很少種植多年生植物。
其次,從事林業開發投資大,林木生長期、收益期長,風險也比較大。如櫸木、水青岡、紅豆杉、柚木的采伐或經營期限至少在50至60年。再如我國特有的銀杏樹,其木材、果實、葉子等均有較高的經濟價值,但生長極為緩慢,所以又稱“公孫樹”,形容祖輩種樹到孫子輩才結實。目前我國的很多寺廟中都生長著千年以上的銀杏樹。浙江東陽地區種植的香榧樹,15年開始結果,100年才進入豐產期,并可延續四五百年,有的可達上千年。
第三,我國對森林實行限額采伐制度,林地上種植的林木不能任意采伐。采伐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要求完成更新造林任務。因此,承包方的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的權利受到較多限制。
鑒于林地的上述特殊性,許多地方都將林地的承包期限適當延長。在立法過程中,許多地方、部門建議,同耕地相比,林地的承包期應當適當長一些,以規定30年至70年為宜。對有些特殊的樹種,70年的承包期仍顯不夠,應當更長。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現如今很多人都看到了農村土地的價值,所以開始承包土地來創業。但土地承包都是有一定期限的,無論是哪種性質的土地。那么,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呢?承包土地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了解。
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按照相關條例規定,土地承包期限最多是不能超過30年的,但具體還是需要根據土地性質來決定。如果土地性質是草地,那么最大期限就是在50以內,但如果是屬于耕地的話,那么最大期限就不能超出30年。對于比較特殊的林木土地,可申請將它的期限延長。
承包土地注意事項
1、 付款要及時
承包土地最關鍵的就是承包費用,在農村很多人對于這方面的警惕性都是比較薄弱的。將土地承包之后,承包費用則無法及時收回,對于這種情況必須要讓承包人寫下欠條之類的欠款單據,以免拿不到承包費用。
2、 一定要簽承包合同
在農村大部分人在將土地承包于他人時,都沒有簽訂合同的習慣,這點是非常錯誤的。雙方簽定承包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合同能約束雙方。若沒有簽定承包合同,那么自己的合法利益就無法得到保障。
3、 充分了解對方
將土地承包與他人的時候,需提前了解對方的用途。很多人在支付承包費之后,就將土地用途給改變,一旦出了問題,政府是會追究相關責任的。因為現在對于土地的管控是非常嚴格的,若是隨意將土地用途給改變的話,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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