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法律主觀:
你好,1)繼續履行。指合同義務沒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直至達到合同目的。此種情況多適用于標的物是特定的必須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況,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種型號或規格的元器件。 (2)采取補救措施。指履行 債務 的標的物品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在不需繼續履行而只需采取適當補救措施時,即可達到合同目的或守約方認為滿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 違約責任 。 (3) 違約金 。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或各方違約時,違約方要支付給守約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以彌補守約方損失同時兼有懲罰違約行為作用的違約責任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后,是否還要繼續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協商確定。但是,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4) 賠償金 。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因違約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害的,按實際損害數額給予賠償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以上是 合同履行 中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睹穹ǖ洹返谖灏侔耸鍡l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睹穹ǖ洹返谖灏侔耸鶙l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一、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1、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是:
(1)繼續履行;
(2)采取補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服務費用、賠償損失等;
(3)賠償損失;
(4)違約金;
(5)定金責任: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違約是什么意思
違約是指合同當事人完全沒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一般說來,違約行為從屬于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就包括民事違約和民事侵權兩類。根據違約行為發生的時間,違約行為總體上可分為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而實際違約又可分為不履行包括根本違約和拒絕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履行和其他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而不符合約定的履行又可分為遲延履行、質量有瑕疵的履行、不完全履行包括部分履行、履行地點不當的履行和履行方法不當的履行。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
合同要是出現了違約情況的話,此時違約方就需要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那到底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具體有幾種呢?相信大家部分的人都不是很了解,針對這個問題,下面就讓律圖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吧。
一、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幾種
1、繼續履行。指合同義務沒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直至達到合同目的。此種情況多適用于標的物是特定的必須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況,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種型號或規格的元器件。
2、采取補救措施。指履行債務的標的物品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在不需繼續履行而只需采取適當補救措施時,即可達到合同目的或守約方認為滿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違約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或各方違約時,違約方要支付給守約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以彌補守約方損失同時兼有懲罰違約行為作用的違約責任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后,是否還要繼續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協商確定。但是,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4、賠償金。
二、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
1、責任形成條件不同。從責任形成條件上來看,“違約責任是違反有效合同而產生的責任,它以合同關系的存大為前提條件?!倍熬喖s過失責任則適用于合同訂立中及合同不成立、無效和被撤銷的情況下。”所以區分違約責任與締約過失責任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要看合同關系是否有效成立。如果存在的是有效的合同關系,則應適用違約責任,而不必去考慮適用締約過失責任。如果不存在有效的合同關系則可以考慮適用締約過失責任。
2、責任承擔形式不同。違約責任可以由當事人約定責任承擔形式,比如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比例,也可以約定定金條款,等等。但由于締約過失責任是一種法定責任,所以不能由當事人來進行約定,只能由法律來直接進行規定,而且只能是損害賠償責任。
3、歸責原則不同。違約責任主要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而締約過失責任則只能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只有在締約人一方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會產生締約過失責任。如果締約當事入一方在締約過程中沒有過錯,是不能讓他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
4、賠償范圍不同。違約損害賠償主要指履行利益的賠償,要受到可預見規則的限制;而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主要指信賴利益的賠償,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可不受可預見規則的限制。
工程合同違約怎么處理
一般來說有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一是雙方協商調解解決,找到當事人以協商的方式達成和解協議,這是最佳解決辦法二是非官方第三協調解決,邀請當事人雙方都認可和有一定影響對方的人從中調解;
三是合同仲裁;請求合同管理部門仲裁糾紛解決,如是勞動仲裁則找到勞動局,如是商業糾紛仲裁則找到市場管理監督部門等。 四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工程合同的違約責任:一、工期延誤違約責任的認定處理 如工程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竣工,發包方會要求承包方承擔工期違約責任,承包方會要求發包方賠償其停工、窩工損失。 審判實踐中遇到的主要問題是:承包方因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而主張工期順延權,即其針對發包方的先履行抗辯權能否得到支持?依照《合同法》第283條的規定,承包人可以順延工期,即享有工期順延權。 對于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辦理工期順延簽證,承包方在訴訟中主張工期順延權的,因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施工所用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承包方就無法進行施工,必然導致工期延誤,此情況下應支持承包方的工期順延權請求。二、工程質量違約的違約責任 (一)是發包人與承包人對工程質量是否合格或者對導致工程質量出現問題的原因及雙方責任大小有爭議的,如果不能依據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予以認定,則應委托有相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二)是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依據《合同法》第281條的規定,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改建的,依據《司法解釋》第11條的規定,發包人可以根據工程質量問題的嚴重程度,相應減少支付工程價款。 (三)是因發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質量不合格,或提供的設備、技術資料等不符合合同約定,從而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或質量缺陷的,則依據《司法解釋》第12條規定的精神,該工程質量責任應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不得以此為由拒付或少付工程款。同時,發包人因其過錯造成承包人停工、窩工等損失的,仍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承包人對導致質量問題有過錯的,也要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四)是發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驗收的工程,承包人仍應依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保修義務和責任。對于合同無效,但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也要依照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義務和責任。三、支付違約金 一方違約時,可能需要承擔支付違約金的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對違約金有約定的,適用約定的違約金。但是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工程違約責任,因違約行為是工程質量違約還是工期延誤違約有所不同,一般的違約責任,會要求順延工期,或者賠償損失,或者承擔違約金。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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