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買商品房的打算呢?如果有,那你知道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不知道的話那就一起來看看吧。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保護購房者權益的重要法律憑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購房者要具有強烈的合同意識,知道在合同中盡可能地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認真、完整地閱讀合同:提出質疑,對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認真調查清楚。
(2)簽訂合同前要了解開發商的基本情況,包括開發商的信譽、經濟實力、資信狀況及歷年在房地產市場的開發業績,并要求開發商出示有關開發建設和銷售的證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五證”等。
(3)合同文本是否規范。應了解開發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聯合制定的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應當提出疑問并特別注意合同條款的內容。
(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購房者在買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如果房產在購買前就設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關系,抵押權人就有可能隨時要求實現抵押權,這樣,購房人不僅不能順利取得房產證,甚至會陷入一場糾紛之中。
(5)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要對開發商在售樓書、廣告中許諾的事項進行核實,并在合同中進行約定,否則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保護。
(6)關于付款方式。如果在合同中選擇分期付款,應盡可能增加付款次數、拉長付款的間隔時間,以便減少付款后逾期交房的風險。
(7)關于裝修標準和設備標準。購房者不能只單純地信任樣板間或廣告、售樓書等宣傳品中對裝修的許諾,而應在購房合同中將房內外的裝修和設備設施的種類、型號、品牌、顏色、位置、方向等內容約定清楚,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利益。
(8)關于房屋面積。在簽合同時應與開發商明確約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共有分攤建筑面積及面積誤差比為多少,根據全國的建筑水平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發商有能力和義務將建筑面積的誤差比限定在3%以內,購房者應根據選擇的計價方式,對建筑面積的誤差比進行限定,并約定相關的違約責任。
(9)關于交房期限。開發商對延期交房常借故推脫責任,因此在簽約時購房者應注意不可抗力以外的逾期交房原因,而不能讓開發商任意地列舉一些牽強的理由。
(10)違約責任。簽約的目的是為房屋出售后出現的違約情形而提前設置一些防范條款,對違約的內容、違約的責任應盡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標準確定下來,這樣便于操作。
(11)解決爭議的辦法。當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房買賣合同列舉了兩種解決辦法:一是提請仲裁,二是提起訴訟。兩者只能擇其一,如果雙方合法地選擇了仲裁條款,將不能再向法院起訴。
(12)簽訂補充協議。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未盡事項要進一步補充,如:將開發商做出的口頭的或廣告中的承諾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下來其內容,只有這樣,才能有力地約束開發商,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到您。更多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信息,請繼續關注土巴兔學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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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1、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表示開發商是否具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2、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3、注意合同條款中雙當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力與義務是否對等,如發現條件不對等的可提出意見。4、分清房屋暫測和實測面積。對暫測面積和實測面積如有差異應提出意見,并寫入正式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增寫條款。5、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6、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企業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7、為了防止開發企業將已抵押的房產再出售,在簽合同時,可道縣房管局交易所查詢房產是否被抵押。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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