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賠有哪些方式
工程索賠的方式需要根據不同的方面來進行,比如發包人因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而導致受損的,可以要求賠償,有些工程施工過程中因為施工失誤導致工期延長的,也可以要求賠償,發包人因為工程價款有爭議的,也可以進行索賠。
一、工程索賠有哪些方式 (一)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賠。 工程實踐中,合同文件的范圍較廣,種類繁多,其中最主要的文件是合同條件、技術規范說明等。一般來說,在索賠案例中,圖紙和規范方面發生的問題較少,關于合同文件、工程量和價格等方面出現的問題較多。有關合同文件的索賠常見于如下三個方面: 1、因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問題引起索賠。施工合同是在投標后經雙方充分協商、修改確定的,如果修改時雙方已將投標前后承包方與業主或招標委員會的來往函件澄清后寫入合同補遺文件并簽字確認,就應當做出合同正式簽字以前的各種來往文件均不再有效的聲明。如果沒有這個聲明,當來往函件內容與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雙方容易發生爭執而導致索賠。再如,雙方簽字的合同中表明業主已經接受了承包商的投標書中某處附有說明的條件,這些說明就可能被視為索賠的依據。 2、設計圖紙或工作量表中的錯誤引起索賠。由于人為原因,招標文件中的圖紙或工作量表難免會出現錯誤,但如果由于改正這些錯誤而使費用增加或工期延長,承包方有權提出索賠。實踐中,這種錯誤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設計圖紙與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現場條件與設計圖紙要求相差較大;純粹的工作量錯誤。即使施工合同是固定總價式合同,如果實際工作量與工程量清單有較大出入,影響到整個施工計劃,承包商亦有權獲得補償。 3、合同瑕疵引起的索賠。主要表現為合同文件表述不嚴謹甚至前后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遺漏或錯誤。 (二)有關工程施工的索賠。 工程索賠是一種工程意外情形產生的索賠,對其計價、計量、定責無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需要時刻重視索賠,在索賠管理中要效益。施工中的常見索賠項目主要有下面幾種類型: 1、工程檢查及中間驗收引起的索賠。業主方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因業主方工程師指令失誤、延誤檢查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增加合同價款的情形,由業主方承擔。 2、設計變更引起的索賠。如施工過程中業主因工程實際需要等非施工方的原因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設計變更通知,并保留書面變更文件,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工期延誤產生的損失,應由業主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3、其他有關施工的素賠。由于建設工程工程量大、投資多、結構復雜、技術和質量要求高、工期長,且工程本身和工程的環境有許多不確定性,難以全部概括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承包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索賠。常見的比如由承包商提供施工詳圖(包括計算書)交工程師審批后方能施工,但其審批拖延所造成的延誤,已影響到網絡計劃中的關鍵節點,承包商可進行工期索賠、延誤導致的窩工損失以及后來工程師下令追趕進度的趕工費等進行索賠。 (三)關于工程價款的索賠。 施工過程中,由于業主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以及經業主方同意的、承包方要求進行的設計變更,會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并可能造成承包方的損失。關于工程價款的索賠工作主要涉及價格、貨幣、支付方式及時間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中爭執最多、計算較難、最常見的是價格調整方面的索賠,其大致包括擬定新價號、物價上漲的調價款、損失索賠計算等三種類型的價格調整。 (四)關于工期的索賠。 工期的索賠包括延長工期和要求償付工期延誤造成的損失兩方面內容。因導致其產生的原因不同,這兩種索賠內容并不必然可以同時主張,例如,由于特定惡劣氣候、罷工等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承包方可要求延長工期,但不能要求賠償損失;如有些延誤并不影響關鍵程序施工而得不到延展工期的承諾,但承包方有證據證明延誤造成損失的,就可以獲得損失的補償。此外,索賠還有加速施工費用的索賠、特殊風險和人力不可抗拒災害的索賠、工程暫停中止合同的索賠、財務費用補償的索賠等幾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條,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二、工程索賠的性質 索賠的性質屬于補償行為,而不是懲罰,索賠屬于正確履行合同的正當權利要求。索賠方所受到的損害,與索賠方的行為并不一定存在上的因果關系。導致索賠事件的發生,可以是一定行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對方當事人的行為導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為所導致。索賠在一般情況下都可以通過協商方式友好解決,若雙方無法達成妥協時,爭議可通過仲裁解決。 三、工程索賠的意義 1.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索賠和合同管理有直拉的聯系,合同工是索賠的依索賠據。整個索賠處理的過程就是執行合同的過程,從項目開工后,合同人員就必須將每日的實施合同的情況與原合同,若出現索賠事件,就應當是否提出索賠。索賠的依據在于日常合同管理的證據,在想索賠就必須加強合同管理。 2.索賠有利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雙方自身素質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設索賠直接關系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雙方利益,索賠和處理索賠的過程實質上是雙方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做為建設單位為使工程順利進行,如期完成,早日投產取得收益,就必須加強自身管理,做好資金、技術等各項有關工作,保證工程中各項及時解決;做為施工單位要實現合同目標,取得索賠,爭取自已應得利益,就必須加強各項基礎管理工作,對工程的質量、進度、變更等進行更嚴格、更細致的管理,進而推動建筑行業管理的加強與提高。 3.索賠是合同雙方利益的體現。從某種意義上講,索賠是一種風險費用的轉移或再分配,如果施工單位利用索賠的使自己盡可能的損失得到補償,就會降低工程報價中的風險費用,從而使建設單位得到相對較低的報價,當工程施工中發生這種費用時可以按實際支出給予補償,也使工程造價更趨于合理。作為施工單位,要取得索賠,保證自己應得的利益,就必須做到自己不違約,全力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實現合同目標。同樣,作為建設單位,要通過索賠的處理和解決,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實現合同目標。同樣,作為建設單位,要通過索賠的處理和解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使建設項目按期完工,早日投產取得經濟收益。 4.索賠是挽回成本損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建設項目的主客觀條件發生了與原合同不一致的情況,使施工單位的實際工程成本增加,施工單位為了挽回損失,通過索賠加以解決,顯然,索賠是以賠償實際損失為原則的,施工單位必須準確地提供整個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確定挽回損失的數量。 5.索賠有利于國內工程建設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索賠是國際工程建設中非常普遍的做法,盡快、掌握運用國際上工程建設管理的通行作法,不僅有利于我國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對我國企業順利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國外工程建設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工程費用索賠的條件有哪些
工程費用索賠的條件有分前提條件和索賠條件。
前提條件分與合同對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索賠條件又稱干擾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賠的事件有發包人違反合同給承包人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因工程變更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發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項目或縮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發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損失;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的暫時停工;物價上漲、法規變化及其他。
工程索賠計算:
1、工期索賠。網絡分析法:通過分析延誤前后的施工網絡計劃,比較兩種計算結果,計算出工程應順延的工期;比例分析法:通過分析增加或減少的單項工程量與合同總量的比值,推斷出增加或減少的工期;其他方法:工程現場施工中,可以根據索賠事件的實際增加天數確定索賠工期;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協議確定索賠工期。
2、索賠費用??傎M用法,通過計算出某項工程的總費用,減去單項工程的合同費用,剩余費用為索賠費用;分項法:按工程造價的確定方法,逐項進行工程費用索賠,可分為: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材料費、保險費、設備費等索賠費用。
工程索賠包括那些條件
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是:
1.合同對方違約,不履行或末正確履行合同義務與責任;
2.合同錯誤,如合同條文不全、錯誤矛盾,設計圖紙、技術規范錯誤等;
3.合同變化;
4.工程環境變化,包括法律,物價和自然條件變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惡劣天氣,地震,洪水,戰爭狀態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第八百零四條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第八百零五條
因發包人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人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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