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多久算違法
在建筑行業,工程款拖欠非常普遍,拖欠工程款是指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時間、價款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產生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甚至農民工等一系債務。拖欠工程款屬于違反合同法規定的一種違約行為,承包方可以依據雙方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向發包方主張支付工程款,逾期未支付的,可以依照合同約定主張違約責任或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交付之日為應付款時間;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為應付款時間;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當事人起訴之日為應付款時間。
但如果拖欠的工程款屬于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比如農民工工資,且存在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那么就會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因此,一般情況下拖欠工程款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一方當事人可自應付工程款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殊情況可能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工程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訴
只要過了約定付款的時間就可以去法院起訴,但是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工程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訴
一、工程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訴
1、工程款拖欠三年可以起訴,具體起訴的方法如下:
(1)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2)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材料;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民事糾紛不賠償如何處理
1、民事起訴勝訴后,被告確實沒有能力履行或沒有可執行的財產的,法院會中止執行;
2、如果被執行人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也會終止執行;
3、申請人之后發現對方有可執行財產的,可以隨時通知法院執行;
4、如果對方有工資,也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對方的工資。
政府拖欠工程款違法嗎
政府不履行支付工程款的義務時,承包人可以要求政府按期支付工程款和利息,并且要求政府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因此,拖欠工程款一般為違約行為,而不是違法行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承包人可采取協商解決的辦法處理。施工單位與發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進行協商,達成一致以后可以解決拖欠工程款的糾紛。無法達成協商的,承包人也可以通過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一旦超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就喪失了勝訴權。起訴要求支付工程款后,法院依法做出判決,勝訴之后,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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