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賣方必須要具有房屋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賣他人的房地產。
2、買賣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3、房地產買賣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可信。
4、房地產買賣合同不得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
5、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有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七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法律分析: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時為了維護房屋交易的秩序,現行法律和政策對房屋買賣當事人設定了一定條件和限制,買房人應當符合特定要求。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房屋買賣合同只有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簽訂,才能真正實現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理想。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
房屋買賣行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
沒有法定的無效或者可撤銷以及效力待定情形的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生效條件的,合同約定的生效條件達成時合同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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