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到期怎么處理
一、房屋產權到期怎么處理
1、房屋產權到期的處理方式:
(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予以補償;
(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房屋產權變更怎么辦理
房屋產權變更的辦理方式如下:
1、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是指房產權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權利的種類和登記的種類向登記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為。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檢驗證件和填寫申請書、墻界表等。檢驗證件是整個產權登記的基礎,包括檢驗身份證件和產權證件。身份證件和產權證件必須吻合。申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組織。對于違章建筑、臨時建筑等,不予登記。對于申請人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證明材料或需補辦有關手續的,可以準予暫緩登記。在有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權屬存在爭議的情況下,也應當暫緩登記。
2、勘丈繪圖。勘丈繪圖是對已申請房屋產權登記的房屋,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屋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墻體歸屬,繪制分戶平面圖,補測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圖,為產權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勘丈繪圖的主要任務包括核實、修正房屋情況、核實墻界和繪制分戶單位平面圖等。將與實際一致的房屋平面圖連同申請書、墻界表、未登記房屋調查表以及分戶單位平面圖等移交給原來的登記人員,并歸入相應的登記檔案袋。其中重要的是對墻界的核實。核實的時候,應有權利人逐一指引,驗證墻界表的真實性,同時再由鄰居確認申請人指界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經雙方確認后再對墻界進行登記。
3、產權審查。產權審查,是指以產權、產籍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際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書、墻界表以及其他產權證明,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的整個過程。
產權年限到期了怎么辦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會選擇在外購房買房,買房子是我們生活中比較重要的一件事,如果房子產權到期了,我們應該怎么辦呢?很多人對這個問題都表示疑問,今天小編就來跟大家說一說房產年限到期了該怎么辦?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
一、產權年限到期了該怎么辦
1、如果產權年限到期了,我們是可以自動續期的,不用擔心產權年限到期之后就沒有地方居住,只要產權明確規定是你個人所有,那么你只需要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產權續期就可以了。
2、產權年限滿了之后,如果土地使用者不想繼續使用土地了,那么我們可以停止續期,也就意味著你將失去這個房子的所有權了,最好不要這樣做,必定當時買房的時候可是除了昂貴的價格。
3、我們不要等到產權到期當日在進行續期,續期手續繁雜,而且比較慢,可以在年限滿前一年就開始申請續期,然后根據相關的手續,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合同,再依照規定支出土地使用出讓金。
4、根據相關規定,我們的房屋年限是70年,70年之后我們可以延長自己土地的使用年限,補交土地的出讓金,也就是說補交成本價和市場的差額。
5、如果遇到國家要求拆遷的好事,那么更好了,我們不需要續期,只需要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或者是選擇直接拆遷,等待國家安排安置房也是可以的,居住70年或者40年后的房子,應該就非常的舊了,大家都盼著拆遷。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關于產權年限到期了怎么辦的相關信息及內容,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平臺下方留言,小編為及時為大家解決困擾。最后有任何關于家居方面的問題,可以多多關注齊家網。
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后要怎么處理
1、續費續期:一般來說,在房屋產權年限到期之后,該房屋的業主是可以進行續費續期的,在續期的時候,業主應該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在申請獲到批準之后,業主需要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并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來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
2、國家給予賠償:如果在房屋產權到期之后,業主不打算辦理續期的話,或者申請續期失敗的話,那么國家就會收回該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依附于土地之上的房屋,但是業主就會獲得一定價值和市值的賠償。
3、危房拆遷補償:在房屋產權到期之后或者產權還沒有到期的情況下,如果房屋出現了非常嚴重的質量問題的話,那么該房屋會被定義為危房的,則會根據程序走拆遷的流程,被拆遷的業主會根據拆遷補償的標準給予房和錢的賠償。
買房時要注意哪些房屋產權問題
1、未辦產權證:由于現在購買的新房大部分都是期房,而很多購房者購買了房屋很久之后,房產證都沒有辦下來,這也算是房屋產權的一個問題。房主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一直未辦理產權證,這類房產很可能因為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最終無法辦理產權證。這個時候購房者就要針對房屋的產權仔細查驗一番了,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繳納稅費而未辦理,還是房子存在其他問題,導致無法辦證。
2、產權交易受限: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購房者很有可能會遇到一些有產權,但是產權交易卻受到了限制的房子,如存在被抵押、涉訟、被列入拆遷范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或劃撥、屬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問題。如軍產、院(醫院)產的公房,這些跟單位掛鉤的房子必須經原產權單位蓋章后才能出讓,而大多數這樣的單位都不允許其職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3、小產權房:大家都說小產權房是沒有產權的房子,其實小產權房也是有產權證書,只不過不是國家頒發的產權證書,只是鄉鎮上頒發的產權證書,這種產權證書不能讓小產權房在市場上流通。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非常大,小產權房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子,買賣交易需經國家批準,征地開發,只有待土地性質由集體變為國有時,才能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房產交易。
4、存在承租人:很多購房者在購買房屋的時候都不會注意到房子目前的使用狀態,但事實上這一點很重要,特別是要看目前房子是否有出租給其他人居住。因為在同等條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備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購房者購買房屋的權利次于承租人,所以必須得到該承租人不購買房屋的書面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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