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首付的房子要退房需要哪些條件?
1、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
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后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交房,購房人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了房屋的結構形式、空間尺寸、朝向等。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
3、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4、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但是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首先應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5、約定期限內購房人未能拿到產權證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購房人可以退房,并且得到相應的補償款。
退房注意事項:1、保險退保手續不要忘
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余部分退還投保人。
2、違約金就高不就低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商繼續賠償。如違約金高于實際損失,開發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
3、定金雙倍退還
根據《合同法》第116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不可同時適用。若是購房人的原因導致退房,開發商有權不退還定金;但若是開發商的責任,購房者可獲得雙倍賠償。
4、辦房產證前退房更省事
業主最好是在房產證辦完之前辦理退房手續,如果拿到房產證后裝修房屋時或在其他情況下發生問題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鑒定過程,然后走訴訟之路,拿到勝訴證明后辦理退房手續,過程較復雜。
買房可否要求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買房糾紛可以要求賠償的情況有:逾期交付超過一定期限的;房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不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開發商的過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 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商品房買賣什么情況可獲雙倍賠償
商品房買賣什么情況可獲雙倍賠償購房者可獲雙倍賠償的情況是:(1)和購房者簽訂買賣合同之后,在第一位購房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開發商方又將房屋出賣給另一位購房者。(2)開發商方故意向購房者隱瞞項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信息,或者向購房者提供虛假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而誘導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3)開發商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為拆遷補償安置房的事實,導致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并付款。(4)所出售的房屋已經被抵押,但出賣時隱瞞這一事實。(5)交房時,房屋的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并且面積誤差比值超過3%,那么3%以內(包括3%)部分的房款額由出賣人返還給買方,并支付利息。超過3%部分的房款額,出賣人雙倍返還買方。
【法律依據】
《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商品房買賣違約金如何確定?
購房者買新房,從簽認購協議書到簽購房合同這段過程中,都可能出現違約的情況,那么,商品房買賣違約金如何確定?
商品房買賣違約金的確定是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購房者可獲雙倍賠償的情況是:
1、購房者簽訂買賣合同之后,在第一位購房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開發商方又將房屋出賣給另一位購房者;
2、開發商方故意向購房者隱瞞項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信息,或者向購房者提供虛假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而誘導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
3、開發商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為拆遷補償安置房的事實,導致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并付款;
4、所出售的房屋已經被抵押。
不同情況下的違約金,如何確定的呢?
1、當事人請求減少過高的違約金
如果當事人提出另一方要求賠償的違約金過高,那么違約金的確定就要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如果合同中對這種情況有相關約定,按照合同來走。第二種情況,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當事人需舉證說明自身的違約責任給另一方造成具體多少損失,若舉證情況屬實,則按照賠償不超過實際損失30%的違約金原則,雙方協議進行調整。
2、開發商若惡意違約或實施欺詐行為致使合同無效
若碰到開發商惡意違約或存在欺詐行為,最后導致合同無效的情況,不僅要返還購房者已經付過的房款和相應的利息,還要滿足購房者不超過已支付房款數額一倍的違約金賠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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