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有房產證嗎
安置房有房產證嗎一般來說,房屋都會有產權證書。沒有產權證書的房子一般分為兩類,一種是用集體土地建造的,在我國大多數地方,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子都是不能取得產權證書的。第二種情形是,被拆遷人還沒有交納土地出讓金,因為房產證上的房屋是由房屋的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構成的,所以,如果沒有合法的話,就不能辦理房產證。
目前,房地產中介所辦理的所有房屋所有權證書都是不動的。集體土地上建的安置房,大多數地方是不能辦理的,但有些地方可以辦理,但證明上寫的是集體土地,也就是說,這種安置房就算有不動產權證明,也不能公開出售,因為集體土地屬于集體所有,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必須轉換成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轉讓。
安置房定義安置房是指在市政道路、市政工程等工程中,為被拆遷居民提供的住房。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而被拆遷者或承租人居住的住宅。按照我國的法律,房屋的轉讓必須在取得產權證書后方能進行,此時的產權轉移與普通的房屋沒有什么不同。主要針對城鎮被拆遷戶和被征收房屋的農民。隨著我國城市建設和發展速度的不斷加快,政府必須盡快增加新的住房,以滿足拆遷群眾的需要。
關于《成都市中心城區拆遷安置房管理辦法》有關法律規定的規定第十一條在被拆遷人依照《安置房屋使用明細表》進行房屋產權登記、拆除房屋產權登記后,由市拆遷管理部門對已公布的拆遷安置房進行限制和監督。
拆遷安置房是指在拆遷過程中,由市拆遷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公示,以供被拆遷人或被拆遷人所使用的房屋,是拆遷補償資金的實物表現形式。
第十三條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拆遷工程,經一采購、調撥、以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在對被拆遷人進行安置后,辦理轉移登記時,房屋登記部門可直接依據總產權一次性為被拆遷人辦理分戶登記。
政府安置房有房產證嗎
政府安置房可以取得房產證。但需要當事人依法辦理房屋登記手續或轉移登記的手續,當事人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買賣合同或 拆遷補償協議 等材料到 不動產登記 機構辦理登記。《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 登記申請書 ;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 授權委托書 ;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第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蘇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浙江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溫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
農村安置房有房產證嗎
農村安置房是有房產證的,農村拆遷安置房屋都是由承建或是由其他的開發商代為建設的,所以房產證也不是入住之后就能辦理下來,一般需要等待幾年才能辦理下來。
農村房屋拆遷安置房的產權證辦理需要有開發商的五證二書、房屋拆遷安置房的原來房屋的房產證、查檔證明、辦理人的身份證明等資料才能辦理。
安置房和其他的房產一樣,也是有房產證的,需按既定的程序去辦理。農村安置房,基本屬于小產權房,一般在政府允許之前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某些地方也有規定: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后,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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