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怎么起訴
工程欠款怎么起訴一、工程欠款怎么起訴
1、工程欠款糾紛起訴程序如:
(1)準確選擇被告,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
(2)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3)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提交相應的材料;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
(5)當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二、工程欠款糾紛證據有哪些
工程欠款糾紛證據如下:
1、證明雙方當事人身份的證據材料。個人的是雙方身份證資料,公司的是雙方工商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或工商查詢資料;
2、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材料。如合同,會議紀要,來往郵件、信函,現場工程簽證單等等一切相關的證據材料;
3、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材料;
4、提交其它訴訟相關的證據資料。如向法院提交主張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等。此外,施工方被拖欠建筑工程款的,除了是可以起訴發包人外,還可以將承包人、分包人等相關責任人員一并起訴索償,被告人越多,就越有可能追回欠款。
尾款收不到,起訴流程
當工程建設完以后,有關的公司或是單位應該將工程款支付給建設人員,一般來說,一個建設工程需要建設的話,總會有一個總承包方,但是會將有些事項分包給其他的人員,這個都是常有的,雙方也會對有關的事項進行約定,其中就包括工程款的問題。 一、工程拖欠尾款糾紛起訴流程 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債權人可以寫一份起訴狀然后遞交到法院立案廳進行立案。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會對債權人發出受理通知。 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 4、開庭審理、質證、辯論。上述程序進行完之后,雙方只需等待開庭,然后參與審判即可。 5、宣布判決結果。有可能是當庭宣判,也可能是擇日宣判。 6、判決生效,執行。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于維護權益,有利于執行。 二、工程款拖欠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一)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本類證據大致是雙方的工商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或工商查詢資料,若涉及起訴時雙方企業名稱與原簽訂合同時不一致的,還應提交證明雙方名稱變更的證據。 (二)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 本類證據主要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過程中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協議、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本律師在代理上述案件中提交了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證明雙方建立的建設工程施工法律關系。 (三)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工程預、決算報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憑證; 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四)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單位在起訴時可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若合同沒有違約金條款,可要求對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逾期付款利息,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有規定。施工單位在起訴時,應向人民法院提供有關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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